一、领导带头、党课开局,以上率下推进专题教育。6月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晓岩以《认真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干部》为题,为全局党员干部讲了一堂生动活泼的党课。于晓岩深入查摆了环保系统党员干部不严不实问题,要求环保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谷文昌同志为镜为标杆,认真查摆问题,坚决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到实处。6月30日上午,市政府黄庆辉副市长为市环保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投资区)环保局(环安局)局长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黄庆辉副市长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要以谷文昌精神为镜子,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切实肩负起履职担当,守护好我市的蓝天碧水、青山净土。7月10日至7月14日,6位局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以《认真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干部》、《讲学习 重实践 亲民众》、《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反腐倡廉》、《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 做“四有”干部》、《践行“三严三实” 做好办公室工作》和《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精神 加强作风建设》等不同题目,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二、典型引领、深化学习,扎实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早在今年1月,局机关党委发文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黄志丽同志学习,从本职做起,从眼前做起,求真务实,主动作为,积极投身于干事创业当中。今年4月份,局党组中心组、局直属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人民日报》刊发的《“四有”书记谷文昌》。局机关党委印发《深入开展“进一步学习弘扬‘四有’书记谷文昌精神”活动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着力打造铁腕治污、勇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保干部队伍。今年7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学谷公、讲严实、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掀起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新热潮。今年6月份,局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传达刘云山来漳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晓岩指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坚持以谷文昌为镜子,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大力发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切实把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焕发出来的激情干劲,转化为加快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严以修身、对照谷文昌精神正面典型,在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自学的基础上,局党组中心组分别于6月30日,8月10日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题一、专题二集中学习研讨。
三、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上下联动整治“不严不实”问题。局党组面向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投资区)及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29份,真心实意地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基层一线对局党组及局党组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局党组成员结合“三比一看”、“大干6个月”、“四下基层”、“走村入户”、“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到挂钩基层单位、到服务的党员群众中开展“走基层、接地气、挖问题、找差距”活动,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围绕严以修身专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在“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会上,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以谷文昌精神为镜子,深刻查摆自身的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截止8月19日,共查摆局党组及局党组班子成员“不严不实”问题32条,其中,反映局领导班子“不严不实”问题8条,反映班子成员“不严不实”问题25条。其中,承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不到位问题2条。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类编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逐条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晓岩强调,要高度重视意见反馈的工作,按问题的难易程度、逐件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给相对人或单位。为进一步查摆机关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市环保局以“学谷公、讲严实、促发展”活动为平台,深入开展全局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找差距、严整改”活动,进一步整顿工作秩序,培养务实高效作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对照谷文昌精神,结合“大干6个月”环保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摆自身“不严不实”突出问题28条次。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以学促行,知行合一,以发展的成效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一)推动发展大局,狠抓“大干6个月”任务落实。市环保局成立“大干6个月,奋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督查小组,建立分片挂钩制度,制定了“大干6个月环保提升工程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实行挂表上墙,及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7月2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晓岩于先行到芗城区政府了解重点项目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8月12日至13日,于晓岩带领局“大干6个月”工作小组成员,深入漳浦、云霄、常山开发区、诏安、平和和南靖等县、区(开发区),对“大干6个月”环保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漳浦县赤湖皮革园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盘陀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平和县山格镇污水处理厂、南靖县牛崎头水质自动站和漳州友利达纸业发展有限公司炉外脱硫项目等重点项目,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解决;并分别与相关县(开发区)政府、环保局领导进行座谈,针对市政府推进项目与县级督办项目一一对比核实,确保项目协调一致。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要从思想上加强对“大干6个月”的认识,勇于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紧盯目标,督促重点、落实工期、务成实效,确保每个项目能完成年度计划。
(二)提升服务能力,多举措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一是创新“邮寄服务”、落实“马上就办”。为贯彻落实市委“大干6个月”要求,市环保局窗口主动服务,创新推出灵活的“邮寄补齐”便民举措,减少申办人员来回往返次数,项目审批实现服务优、质量高、企业满意的良好效果。近日,漳州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来市环保局窗口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审核、审批,该企业负责人来申请时材料携带齐全,仅复印件未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窗口经办人员提出先给予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通过邮寄补齐后窗口办结再通知业主取件,得到申办人员的好评。二是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公开内容及审批业务流程。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开模板,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公开内容和格式。同时,通过优化内部流程,明确责任科室,减少审查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将收件、受理公告、技术评估会、审批前公示的用时,均包含在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之内,与行政审批用时同时计时,进一步规范承诺期限。三是规范环保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印发《关于设立漳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的通知》(漳环评函〔2015〕5号),设立漳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漳州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本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设立、维护和专家的管理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查质量和效率。
(三)关注民生热点,狠抓重点环境问题综合整治。一是开展胶合板行业环保大检查,解决胶合板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胶合板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两区一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共摸排胶合板企业2211家,清理关闭1698家,占总数的77%。截至8月19日,龙海市533家胶合板企业,已清理关闭520家,完成总任务数的98%。龙文区1354家胶合板企业,已清理关闭876家,完成总任务数的65%。芗城区324家胶合板企业,已清理关闭302家,完成总任务数的93%。二是开展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突出项目带动。2015年全市确定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等五大类共计34个整治项目,计划投入2.7261亿元。落实河长责任制。今年4月,成立由环保、水利、住建和农业部门组成的市政府督查组,对流域各县(市、区)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流域保护基础工作落实和省市通报问题整改情况。4月30日,组织召开全市九龙江流域“河长制”工作会,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实施断面考核。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九龙江流域水质断面考核办法的通知》。细化考核任务、明确考核频次周期,继续实施“半月一监测、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制度,推进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实施7次考核,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流域考核阶段性情况。共发出各类通报和督办函76份,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四)夯实生态基础,深化生态市创建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7月1日,福建省环保厅授予漳州市“福建省级生态市”称号。截至目前,我市所以县(市、区)均通过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考核命名。全市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16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97%;市级以上生态村1433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86%。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品质进一步提高。二是积极推进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红线划定信息填报、边界落图审核工作。同时,设立漳州市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使生态功能红线与主体功能区划、城镇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度全市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工作。2014年度漳浦县盘陀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底建设完成。组织指导2015年度峰头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云霄县马铺乡12个村、平和县安厚镇4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于2015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五)创新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试行全员执法。制定《漳州市环保局全员参与环境监察执法实施方案》(漳环综〔2015〕26号),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开创性地开展全员执法活动。将市局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共计13个部门的55名工作人员(占全局人员的90%以上)纳入全员执法范畴。二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印发《漳州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漳政办〔2015〕118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市、区)、镇(乡、街道)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依托各地建立的城乡社区网格为细胞单元,逐步建立漳州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三是持续开展新环保法培训。组织收看省环保厅“关于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一些具体问题”视频专题讲座。与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全市2015年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互动培训视频会议。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 今年3月12日~17日、6月9日-14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二季度环保大检查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涉重金属、造纸、化工、皮革等企业和近期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463人次,检查企业2334家次,立案查处67件,共处罚金335.0056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件,行政拘留6件,查封扣押4家。市级挂牌督办38家环境问题企业,截止目前,已摘牌8家。环境监管铁规执法、铁腕治污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