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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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批24件均已办结)2017.05.23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 1 | 3801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国道旁,各村共有十几家红砖厂(未提供具体厂名厂址)违反产业政策,污染严重。 | 诏安县 | 其他 | 诏安县已于5月14日上午对诏安县桥东凤林机砖厂和成辉机砖厂,现场采取断电措施,由桥东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变压器、拆除生产设备、拆除部分窑体及窑前工棚,问题已整改到位。5月15日,调查组再次到凤林机砖厂和成辉机砖厂现场查看,两个机砖厂处于停产断电状态。 | 是 | 诏安县对桥东镇国道两侧红砖厂“污染严重”问题,镇政府已拆除变压器、拆除生产设备、拆除部分窑体及窑前工棚,整改到位。 | 无 |
| 2 | 3804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枋洋镇科山村,石材加工厂的渣场垮塌,废渣导致河道堵塞,河水污染,下游农田、鱼塘、房屋都被淹没。政府已经在加固坝体。诉求:搬离渣场,消除隐患。 | 长泰县 | 水、其他 | 经查,现场发现江浪生废石渣堆放场两处坝体发生垮塌,枋洋镇正组织多部机械对垮塌的石渣池坝体进行抢修加固,现垮塌的石渣池缺口已完成合拢,并筑起了6米高的新坝体。此次渣场垮塌事件造成部分废石渣泄露,部分沟渠被堵塞,约有1公里沟渠受污染;46.85亩农田受污染(其中鱼塘31亩,水田13.2亩,菜地2.2亩,苗圃0.45亩);未发现房屋被淹没。 同时,发现江浪生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长泰县枋洋镇科山村大湖建设废石渣堆放场,占地面积约24.9亩,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县林业部门聘请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厦门分所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该地类是非林地。 | 是 | (1)县政府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责成企业主对受影响农田、鱼塘给予赔偿;(2)县环保局对渣场垮塌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县国土局对该堆放场违法占地行为立案处罚,县林业局对该渣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立案调查,县水利局对该渣场进行立案调查;(3)枋洋镇组织机械完成坍塌坝体的修复加固工作,并对受影响沟渠农田进行清淤,并提出整改复垦方案;(4)堆放场业主与枋洋镇政府签下承诺书,承诺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堆放场的坝体加固、排水设施、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工作。 | 无 |
| 3 | 3805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3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枋洋镇科山村,祥和机砖厂,燃煤锅炉没有处理设施,直排废气,违规取土,导致后山山体滑坡。 | 长泰县 | 大气、生态 | 经查,信访反映的情况不属实。2017年5月15日,县环保局到长泰县祥和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处于生产状态。经环保执法人员对其窑炉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所使用的是燃煤隧道窑,并非燃煤锅炉,配套酸碱喷淋除尘脱硫设施,配备自动加药装置,肉眼可见微量白烟冒出,未发现有其他排烟通道。县环保监测站人员现场对排出的废气进行检测,经监测该厂废气达标排放(泰环测[2017112]号);对于群众反映的违规取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介绍,该公司曾于2013年向林业局申请临时使用林地(0.6667公顷)等设施,用于建材厂的临时原材料配套取土用地,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其林地使用总面积0.6667公顷(闽漳许可A[2013]1号);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该取土范围在批准的林地红线范围内,因其他原因该厂于2015年底已停止取土,该公司现从外地购入生产用土,不存在群众反映的违规取土行为。且该公司后山山体已于2016年3月2日与2016年4月25日先后两次购买大批苗木进行山体绿化,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未发现山体滑坡迹象。 | 否 | (1)县政府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2)该公司业主表态将积极配合,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加强后山山体的维护,加强绿化力度。 | 无 |
| 4 | 3836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4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赤土乡下坂自然村有一养猪场(在村庄中间),将旧房子改成猪舍,之前拆除,现在重新改建养猪,养了100多头猪,污水直排村庄,臭气熏天。 | 漳浦县 | 水、大气 | 经查,林荣仙第1处猪舍10平方米(将自家废弃的厨房改建为猪舍)已关闭退养,现场检查猪舍堆满杂物,没有饲养生猪,不存在重新改建养猪。 林荣仙第2处猪舍208.74平方米现有存栏生猪57头(其中母猪1头),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废水直排现象。猪场所产生污水、臭气影响周边群众生产和生活。 | 是 | 1.5月14日下午,漳浦县农业局和环保局督促赤土乡人民政府清理林荣仙猪舍所有生猪;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208.74平方米猪舍全部强制去功能化。 2.赤土乡人民政府督促林荣仙签订不再复养生猪承诺书。 3.赤土乡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紧急通知》(赤政〔2017〕40号),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监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确保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 无 |
| 5 | 3847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5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盈丰花园华美达假日酒店,空调外机噪声,曾向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漳浦县 | 噪声 | 1.经查,漳浦华美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的中央空调外机安装于盈丰花园二期大门右侧的机房内。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的边界噪声进行检测,监测报告显示,边界西侧外1米噪声为 :77.4分贝,边界东侧外1米噪声为 :56.9分贝 ,边界西侧外1米噪声高于《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60分贝的限值。 2.信访人曾在2017年5月13日下午投诉,当天下午,漳浦县环保、执法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发现,漳浦华美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空调机发生故障,执法人员仅口头要求企业对空调机进行维修,因此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是 | 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当场对漳浦华美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责令漳浦华美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其对中央空调机房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将在该酒店空调机房完成整改后再进行监测,确保酒店空调机房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 无 |
| 6 | 3855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6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福河村,高速公路桥下的九龙江旁边,福河村郑*松非法占用高速公路桥下的地,清洗收购的红虫,污水直排九龙江,非法经营,无任何手续。 | 龙海市 | 水、其他 | 经现场勘查:郑全松非法占用福河村高速公路桥下约200平方米土地,建有两处清洗池和1处蓄水池,无任何手续,没有清洗的痕迹,未发现泥水直排九龙江的行为,红虫已全部装包。 | 是 | 2017年5月14日傍晚,榜山镇协同龙海市环保局对福河村郑全松在福河村高速公路桥下占用建设的红虫清洗池和蓄水池进行强制拆除。 | 无 |
| 7 | 3862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7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华美达酒店中央空调的室外主机放在营丰花园小区大门口门面房,24小时噪声扰民。 | 漳浦县 | 噪声 | 经查,漳浦华美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的中央空调外机安装于盈丰花园二期大门右侧的机房内。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的边界噪声进行检测,监测报告显示,边界西侧外1米噪声为 :77.4分贝,边界东侧外1米噪声为 :56.9分贝 ,边界西侧外1米噪声高于《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60分贝的限值。 | 是 | 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当场对漳浦华美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责令漳浦华美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其对中央空调机房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将在该酒店空调机房完成整改后再进行监测,确保酒店空调机房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 无 |
| 8 | 3872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8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天隆名邸5栋楼下供电房,造成楼上居民家中地板发热。 | 芗城区 | 其他 | 2017年5月14日当晚,区政府与国网漳州供电公司联合到现场调查,通过漳州市华天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供电房楼上204室业主并到其家中详细了解、核实情况。通过入户查看,供电房上方客厅及主卧所在的地板确实与其它地方存在温差。诉求内容属实。据市电业局工作人员介绍,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先后于2016年4月和7月在该供电房内安装了两台空调,并把两台空调温度设置为16℃,经空调开启降温后测供电房天花板温度为19.8℃。 | 是 | 2017年5月14日当晚,国网漳州供电公司与信访人做好沟通解释,并表示今后将会加强空调的日常维护,确保空调正常运转,降低室内温度,不再引起204室地板发热问题。 | 无 |
| 9 | 3879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9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金星乡田朴村,郑*兴在公子店溪鲟寮段农田保护区内违规建养猪场600多平方米,堵塞河道。金都工业区环海生物、大北农这2家企业长期污水排入公子店溪,臭气扰民。 | 诏安县 | 大气、其他 | (一)郑永兴违规建养猪场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郑永兴新建房屋并非养猪场,而是居住功能的民房,现场检查时正在新建民房,房屋地基已铺好,正在砌墙,用于自家居住,没有建设养猪场配套设施。该房屋建设地点占用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诏安县国土局出具情况说明,经丈量,该房屋占地面积133.38㎡,距离公子店溪9.65米,没有堵塞河道。 (二)金都工业区环海生物、大北农这2家企业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1.福建环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有运行,污水经处理后按环评要求排入公子店溪(田朴溪);燃煤锅炉没有使用,废气处理设施没有运行。诏安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污水排放口1#、生活污水排放口2#各采样1瓶。检测报告(编号:W2017027)显示该公司污水排放口1#化学需氧量143mg/L; 生活污水排放口2#化学需氧量135mg/L(详见附件11),属于超标排放。 2.福建大北农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没有生产,废气除臭设施正在建设,现场没有生产废水,臭气扰民现场无法核实。 | 是 | 1.5月15日,对郑永兴违规在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内建设的民房进行强制拆除,已整改到位。5月16日,县国土局向郑永兴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2.诏安县环境保护局对福建环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进行立案查处。 3.福建大北农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已向诏安县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县环保局将加强监管,督促福建大北农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加快设施安装调试进度,确保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 无 |
| 10 | 3893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0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金石村哈蛄山,非法采矿,毁林100多亩,粉尘、噪声扰民严重。 | 东山县 | 生态、大气、噪声 | 经查,1.蛤蛄山建筑花岗岩矿区由于以前村民乱开采建筑花岗岩,已形成多处陡峭,难于实施植被恢复的岩壁。现由东山县鸿运矿业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治理性开采。2015年8月,该公司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金石碎石场矿区一期治理性开采建设项目(闽林地审〔2015〕348号),使用林地2.87公顷。该公司在治理性开采过程中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2017年初已种植木麻黄300多株。 2.该公司在筛石过程中采用封闭式防尘处理,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堆料场内有洒水车正在喷水,控制道路扬尘,但东侧小碎石下料堆放处未采取防尘措施,有明显的粉尘污染现象。该公司产生噪声源主要来自爆破作业的声音。因该公司仅在昼间进行爆破作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只规定了夜间偶发噪声的排放限值,未规定昼间偶发噪声排放标准,且该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2公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是 | 东山县国土资源局要求东山县鸿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暂时停止开采及运输作业。县农林水利局督促该公司做好可恢复造林地段的植树造林,尽快恢复森林植被。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小碎石下料堆放处未采取防尘措施进行整改(东环改字〔2017〕15号),并立案查处(东环立〔2017〕10号)。同时,要求该公司科学安排爆破作业时间,避免午间、夜间作业,减少噪声对村民的影响。目前,金石碎石场已停产并开展整改工作。 | 无 |
| 11 | 3909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1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西山水库沙洲内水磨农场里有2家养猪场(老板分别是杨*西、陈*能),养猪约200头,没有环保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沟,流到水库,污染水质。 | 台投区 | 水 | 经核实,陈贤能猪场和杨亚狮猪场原有生猪数约200多头,已于2017年3月5日全部卖出,目前,两个猪场均无养猪。询问农场业主,该农场内两个猪场之前已清场关停,未再进行养猪。在对该农场周边进行排查后,未发现周边存在养猪行为。同时,未发现农场内养殖废水直排到水沟,流到水库,污染水质现象。 | 是 | 1.2017年5月15日上午,漳州台商投资区责令区行政执法局将养猪设施拆除,确保猪场全部去功能化;2.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将切实加强对该地块周边生猪养殖情况的全面摸排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查,一经发现将坚决拆除;3.加强维稳工作,积极与投诉人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有关纠纷,切实消除相关不实舆情。 | 无 |
| 12 | 3911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店仔圩经济开发区福建三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和福建三宝特钢有限公司,烧结车间的烟囱间歇性排放黄色浓烟(夜间排放更严重),遇到检查时打开设备排放白烟。 | 芗城区 | 大气、其他 | 经查。福建三宝钢铁公司烧结车间位于该公司中部,烧结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烧结废气有通过已建设的两套脱硫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烧结车间正常生产,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检查该公司烧结车间排放口,未见异常;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已联网环保监控平台,现场查看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发现污染物排放数值均低于国家标准。现场调阅该公司自2016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发现自2016年至今该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有出现过两次数据异常:1.2016年10月15日,该公司有出现SO2超标56小时的现象,该异常现象是由于烧结脱硫雾化器电机故障所致,抢修过程中有发生间歇性冒黄烟现象,故障期间约发生16次冒黄烟情况,每次持续时间在35秒至76秒之间。发生故障后该公司有向芗城环保局和漳州市环保局报备;2.2017年4月8日,该公司出现SO2及NOX数据异常一小时,该异常现象是由于该公司2#脱硫更换新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分析仪,厂家进行调试标定所致,该公司有将上述情况向芗城环保局和漳州市环保局报备。 现场质询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得知该公司目前可能发生冒黄烟现象是:1.高炉每个季度检修时,如果发生铁水沟避渣器堵塞,需要用高压氧气助燃将堵塞处催化,可能会出现冒黄烟的现象;2.转炉兑铁水时,如果炉内废钢铁存在小密闭铁件例如废旧千斤顶之类的废钢铁,就会发生小爆,产生的黄烟会喷出到吸烟罩外造成冒黄烟,但此类情况很少发生。这两点也是钢铁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 是 | 针对该公司间歇性发生冒黄烟现象的问题,芗城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5日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漳芗环察〔2017〕71号),要求该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芗城区环保局约谈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吴长锡和安环部经理陈晓华,要求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以下几点措施:1.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和培训,杜绝因操作不善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2.如发生设备故障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现象,除应立即向芗城区环保局和漳州市环保局报备以外,同时要向周围群众公开信息,做好解释工作;3.加大收购废钢质量的把关力度,尽可能减少收购含有引发小爆的废钢量。 | 无 |
| 13 | 3927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3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市兴泰工业区有家公司雷天温斯顿,生产电池,生产快两年,没有排污许可证,没有验收。 | 长泰县 | 其他 |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目前1#厂房建成1条全自动生产线,于2017年3月5日投入试生产,年产1亿Ah稀土锂动力电池,于2017年3月14日企业申请分期验收,目前仍处于办理中。 | 是 | (1)县政府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2)要求企业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并提出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3)长泰县环保局下发《关于雷天温斯顿电池(长泰)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泰环〔2017〕60号),督促企业尽快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证。 该公司表态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证。 | 无 |
| 14 | 3937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4 |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漳浦县沙西镇枋林村的垃圾处理站,选址不合理,位于枋林村上风口,臭气扰民;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污染严重,周边水渠、农作物、地下水都受到影响。 | 漳浦县 | 水、大气、垃圾 | 经查:1.该垃圾中转站选址沙西镇镇域中心的枋林村后陇山西南面,周边200米范围内均为果园,其东南至西南侧有少数居民,最近距离148.3米,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表2.2.1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的规定,中转站与相邻建筑间隔应大于等于8米,该中转站选址符合生活垃圾设置规范要求。沙西镇各村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至中转站都直接倒入地下水平压缩箱体进行压缩,并于当天由环卫车辆全部清运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中转站内有一定的气味,站外无明显臭味,周边环境较干净,无散落垃圾。因距离居民区较远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沙西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时已配套建设一座现浇筑结构的两级渗滤液沉淀池,容积约为10.1立方米;一座四级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容积约为152.7立方米。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通过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四级渗滤液收集池,后用罐车抽运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现场未发现外排、泄露现象和影响周边水渠、农作物、地下水情况。 | 否 | 1.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通知沙西镇政府加强垃圾中转站站内卫生管理和渗滤液转运管理,做好垃圾中转站日常保洁,消除站内异味,将垃圾中转站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沙西镇政府已建立垃圾中转站管理相关制度。 | 无 |
| 15 | 3941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5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枋洋镇赤岭村黄*坤、蔡*才等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枋洋镇格坪头设置废石渣堆放点,毁林31亩,毁耕地52亩。 | 长泰县 | 生态、土壤 |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蔡真财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长泰县枋洋镇格坪头工业小区西侧建设废石渣堆放场。经测绘队现场测量,该堆放点占地面积21.82亩,其中占用耕地9.53亩,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县林业部门聘请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厦门分所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该地类是非林地。 | 是 | (1)县政府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责令该堆放场立即停止使用,并发放关闭使用通知书,现该堆放场已关闭使用;(2)县国土局对该堆放场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县林业局对该堆放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立案查处;(3)责令枋洋镇政府提出堆放场整改复垦方案。 (4)堆放场业主承诺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堆放场的坝体加固、土地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完善排水设施等工作。 | 无 |
| 16 | 3943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6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区角美镇锦宅村小学边上,正在新建一座四层厂房,无任何手续,与小学教室仅一墙之隔,生产开始后,噪声将影响正常教学。 | 台投区 | 其他 | 经调查,该建筑于2015年12月五层框架已完工,并非信访件所述的“正在新建”的建筑物。5月15日上午,漳州台商投资区联合调查组再次深入现场勘查,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装修,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 是 | 1.2017年5月15日,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执法局现场已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停止装修,控制当前现状,杜绝其产生噪声影响小学正常教学;2. 漳州台商投资区国土分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无用地手续,正在组织测量,准备立案查处;3.加强维稳工作,积极与当事人、投诉人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整改实效。4. 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分局等部门采取严管措施,不予办理工厂性质相关手续,杜绝产生噪音影响学校正常教学。 | 无 |
| 17 | 3979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7 |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建元南花园8幢沿街的诏真海鲜馆噪声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芗城区 | 噪声 | 经查,该餐饮店厨房及相关设备未发现明显异响和噪声,现场发现该餐饮店“贵1”包厢可通向二楼平台,涉嫌营业期间包厢门未关闭,顾客就餐大声喧哗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 是 | 2017年5月14日晚上9:00,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了如下处理:现场对经营者提出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营业期间的管理,关闭包厢内门窗,控制营业时间,切实做好防噪、降噪工作。 | 无 |
| 18 | 4006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8 |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秀峰街廉租房旁边的一家污染企业,长期使用高污染的燃煤锅炉,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诏安县 | 大气 | 经核实,章烈岳服装加工点位于诏安县工业园区,于2015年4月投入生产,厂区有一台燃煤锅炉,但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没有生产,锅炉没有使用,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是 | 诏安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诏环立〔2017〕24号),同时向加工点业主章烈岳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 无 |
| 19 | 4011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19 |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长泰县的吴田山矿区采矿导致山林破坏严重(1万多亩)。诉求:请查处。 | 长泰县 | 生态 |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部分情况属实。吴田山矿区整合后面积3220.5亩,县林业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矿区林地征占用手续,对矿区范围外破坏林地林木现象及时给予制止,对乱倾倒废石渣造成林地、林木破坏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2起、面积4218平方米,并限期整改,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012年以来,长泰县政府每年都组织开展矿区植被恢复工作,累计种植重阳木、杉木、樟树、米老排、枫香等60.81万株,面积4508.947亩。其中,2013年,吴田山矿区种植重阳木2.4万株,绿化面积150亩;2014年,种植米老排17.91万株,绿化面积950亩;2015年,种植樟树11.96万株,绿化面积598.2245亩,种植杉木11.07万株,绿化面积365.5225亩;2016年,种植枫香7万株,绿化面积899.2亩;2017年,种植枫香11万株、榕树大苗5200株,播撒草籽160斤,绿化面积1546亩。 2017年5月15日上午,调查组再到矿区进行现场核查。吴田山矿区现已全部停产,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矿区业主正在组织对今年新种植的苗木进行施肥管理和补种。 | 是 | (1)立即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快速办理、强化履责,督促采矿权人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2)县林业局要加大对矿区毁林行为打击力度,及时查处毁林案件,同时加强技术指导,改变以往旧办法,推广高海拔地区更适宜树种、草种与藤蔓类地被植物,加快矿区植被恢复进度。(3)县国土局要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开采、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做好矿区植被恢复。(4)陈巷镇政府要督促业主履行主体责任,禁止倾倒废石、废石渣破坏林地,做好已种树木后期管养,确保成活率。(5)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安监等跨部门成立矿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制止。(6)至2017年12月31日采矿证到期后关闭,全面实施生态恢复治理。 | 无 |
| 20 | 4037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20 | 投诉人反映:漳州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锦湖阁小区2、5、8、9幢的楼底三兄弟汽贸服务部,噪声扰民,喷漆污染环境,污水直排,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 龙海市 | 水、大气、噪声 | 经查,该公司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销售展厅营业面积及仓库面积约为900平方米;配套一条自动洗车线(面积约400平方米);维修场包含3个修车位和5个汽车美容位(面积约500平方米),一套ZD-S60型汽车喷漆烤漆房,配套过滤棉及水帘废气处理设施。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经营,展厅有多部新车,洗车线正常使用,洗车废水经收集后通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龙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总排口采集水样两瓶,监测结果均达到《城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维修场有工人正在作业,周边确有噪声产生,龙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噪声进行监测,监测3点,其中2点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二类排放标准。 5月3日,龙海市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联合下发《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漆作业及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龙运管〔2017〕45号)至龙海市各维修企业,并于5月5日通过企业微信群再一次紧急通知:“凡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或治理装置未正常运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禁止任何喷漆作业”,龙海市三兄弟汽贸公司在接到通知当天立即停止喷漆作业。5月14日检查时烤漆房未使用。由于喷漆烤漆房为专用设备,该公司无法自行拆除,只能联系专业人员前来拆除,预计5月25日之前完成设备拆除。还未拆除之前,该公司暂停使用该设备。 | 是 | 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龙海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予以立案查处,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 针对该公司噪声超标的问题,龙海市环保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督促其按照国家法定作业时间作业,并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待核定后予以征收。 | 无 |
| 21 | 4062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21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板里乡正达村,隆兴金属再生有限公司,排放烟尘,影响居民生活。 | 长泰县 | 大气 |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台熔炼电炉正常生产,1台熔炼电炉未使用,璇窑烘干设备正在维护中,未使用;该公司熔炼电炉废气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生产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池冷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未外排。长泰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16日对该公司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电弧炉颗粒物浓度为4.3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GB16297-1996),烘干炉旋转窑颗粒物浓度为110.8mg/m³,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9078-1996)。综上所诉,该企业排放的烟尘浓度未超标,但由于监测时段该公司只有2台熔炼电炉正常生产,1台熔炼电炉未生产,璇窑烘干设备未使用,无法判定该公司设备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时烟尘是否达标排放,故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长泰县环境监测站将待该公司设备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时再组织进行监测。 | 是 | (1)约谈企业老板和有关单位责任人,提出整治相关要求。(2)针对检查时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县环保部门下发《关于隆兴金属再生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3)隆兴再生金属有限公司要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县环保局不定期进行监测,若出现超标,要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 无 |
| 22 | 4068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2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白礁村保生路和龙骏路周边,多家电镀厂(漳州市雅色五金制造有限公司,金耀电器有限公司、艺冠五金加工有限公司等)。排放废气,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台投区 | 大气 | 经查,1.漳州市金耀电器有限公司现有3幢厂房,其中1#厂房有3个车间,2#厂房有2个车间,3#厂房有3个车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厂房3个车间(4条生产线)正常生产,其余车间未生产,未超环评工艺及规模生产,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车间内有略微酸雾气味,车间外及楼顶未闻见异味,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1#厂房楼顶3个净化装置及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4个点位进行大气监测,经检测,该公司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均达标。 2.漳州雅色五金制造有限公司现有2幢厂房,其中1个厂房空置,另1厂房配套1条五金自动生产线。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条五金自动生产线正常生产,未超环评工艺及规模生产,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车间内有略微酸雾气味,车间外及楼顶未闻见异味,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产厂房楼顶2个净化装置、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4个点位和1个敏感点位进行大气监测,经检测,该公司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均达标。 3.漳州市艺冠五金加工有限公司现有4幢厂房,其中1#厂房有3个车间,2#厂房有3个车间,3#厂房有2个车间,4#厂房有2个车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厂房3个车间、2#厂房2个车间正常生产,其余车间未生产,未超环评工艺及规模生产,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车间内有略微酸雾气味,车间外及楼顶未闻见异味,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1#厂房楼顶3个净化装置、2#厂房楼顶综合酸雾塔喷淋净化装置(正常生产车间未涉及铬酸雾和氰化物酸雾)及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4个点位进行大气监测,经检测,该公司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均达标。 | 是 | 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将加强对电镀企业监督和指导,推动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 23 | 4070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23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旧粮食站内,锦旺豆粉厂污水直排。 | 漳浦县 | 水 | 经查明,漳浦县锦旺豆粉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采用处理后回用农田灌溉的方式,即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经蓄水池抽到厂界外的树林用于农用灌溉。现场检查时,漳浦县锦旺豆粉有限公司已停产,蓄水池内无蓄水;厂界外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锅炉除尘废水沉淀池未搭建防雨棚,存在除尘废水混同雨水外溢的隐患,但现场没有外排的痕迹。 | 否 | 2017年5月15日,漳浦县环保局对漳浦县锦旺豆粉有限公司下达《关于督促漳浦县锦旺豆粉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责成该公司建设锅炉除尘废水沉淀池防雨棚,杜绝环境隐患。2017年5月16日,漳浦县锦旺豆粉有限公司的防雨棚已建设完成。 | 无 |
| 24 | 4084 | 中环督信转〔2017〕181号-24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白水镇三美村村长郑*龙在西坑岸边距离公路100米养猪500头左右,粪便污水污染西坑水道。 | 龙海市 | 水 | 经查:在山美村西坑岸边距离公路100米处,确有养猪场,该场位于禁养区内,现场共发现7座猪舍,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养殖场内4座猪舍已去功能化,3座猪舍(约800平方米)尚未去功能化,群众反映存在养猪场的情况属实。但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有生猪存栏和养殖行为,群众反映养殖生猪导致粪便污水污染西坑水道的情况并不属实。 | 是 | 于5月14日傍晚对该养殖场实行断电,并组织3台大型挖掘机,对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郑益龙本人承诺今后将不在禁养区内养殖生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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