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34件均已办结) 
2017-05-24 22:10 来源: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34件均已办结)2017.05.24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4132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锦港路茗苑小区大门对面,猪肉加工点无证经营,血水直排下水道,冷库压缩机噪声扰民。 龙海市 水、噪声 经查,该店无加工设备,只配套建设两个各约20立方米的冷冻库,两个冷冻库正常开机运行,里面堆放有大量冻肉及动物内脏等,店门口处建有一个用于暂存冻品的池子,未见解冻血水及清洗废水直排下水道的情况。因该店两个冷冻库在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从而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业主自行对冷冻库的电控箱及压缩机进行拆除,清空两个冷冻库内的所有存货,冷冻库制冷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2 4140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雩林村顶社大闸门许*强养了100多头猪,污水直排旁边的小溪,整个村庄臭气熏天。 龙海市 水、大气 经查:雩林村村民许国强确实有个养猪场,养猪场内没有圈养生猪,但猪场未去功能化,存在复养可能;未发现污水直排小溪的现象。 榜山镇政府对许国强所属的生猪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
3 4141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3 投诉人反映:对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玉江段漳厦同城大道粉尘问题处理结果不满。玉江段往沙州方向南侧虽然有安装喷淋设施,却从未开过,道路没有保洁,没有洒水,粉尘严重扰民。 台投区 扬尘 经查,“玉江段往沙洲方向南侧”为同城大道角美段三期预制梁场南侧村道,村道路线和预制梁场南侧围挡平行,与围挡间相隔约3米空地。同城大道角美段三期预制梁场于2017年3月中旬开始投入使用,全部建设在道路施工红线范围内,四周采用2.5m高夹心彩钢板全封闭围挡,围挡上设置了喷雾防尘喷头,主要防尘降尘措施是喷淋降尘,保洁人员进行清扫及洒水车洒水。
预制梁场南侧为玉江村村道,施工车辆现已不走该村道通行,主要由红线范围内的施工便道进出。现场发现,同城大道三期原有的降尘措施不完善,喷淋降尘设施未能有规律按时开启,需要进一步完善防尘降尘措施。玉江村道路面积尘较多,需加强保洁。

该工地已实施降尘措施:1.完善原有喷淋设施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人看管,保证所有喷淋设施按计划时间运行;2.封闭工地施工范围和该条道路的进出通道,禁止所有施工车辆通行该村道;3.组织人员对施工便道及预制梁场周边道路进行清扫,清理积尘并冲洗干净;4.督促该施工单位加强日常保洁、清扫力度,增加洒水车洒水频率,提升洒水防尘效果,落实降尘专项方案的各项措施;加强沿线道路巡查,杜绝该工地运输车出现滴、洒、漏现象。
4 4151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平和县平和黄景工业园区,万宝达建材有限公司,厂区扬尘严重,污水直排。 平和县 水、扬尘 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号车间尚在基建,厂房及办公室外空地设置10根防扬尘喷雾,但密度不够,效果不佳,由于下雨原因,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有扬尘现象;2号车间内配套建有2个清洗废水收集池,清洗废水进入收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 针对2017年5月15日现场检查发现2号车间尚在基建,厂房及办公室外空地设置10根防扬尘喷雾,但密度不够,效果不佳,平和县环保局发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增加防扬尘喷雾密度。该公司按要求作出整改方案。
5 4154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5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港口顺风楼小区,六六六烧烤店油烟机噪声、震动扰民,港口花园小区楼下餐饮店营业到凌晨,噪声扰民。 龙海市 噪声、油烟 现场检查时,该店从事烧烤小吃经营,一台烧烤架未使用,用木炭做燃料,配套一台抽油烟机,废气通过管道排到下水道。根据业主叙述,两天前楼上住户就有向他反映油烟机电机震动的问题,已查明系电机膨胀螺丝松动所致。因电机安装在吊顶上,需拆开吊顶进行维修,已联系维修工人前来维修,这两天没有开店。
龙海市丽宽拌面线馆正在经营生鲜汤面和拌面线,使用电蒸汽炉,没做其他的炒菜经营。龙海市石码鼎泰小吃店正在从事小笼包和饨罐经营,使用电蒸汽炉,也没做其他的炒菜经营。经查,这两家店一般营业到凌晨,有时客人猜拳和喧哗声音较大,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
(一)责令龙海市石码文玮烧烤店及时更换膨胀螺丝防止噪声扰民;
(二)对龙海市丽宽拌面线馆和龙海市石码鼎泰小吃店下发了《关于经营过程中防止噪声扰民的通知》,责令经营者合理安排经营时间,及时提醒和制止客人猜拳和喧哗,防止噪声扰民。
6 4191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6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元湖村,雄伟金属、一胜多砂轮、超群轻工业,废气扰民。山河铸造厂废气不达标。银湖纸品厂污水无经处理排到附近农田。城关畜牧屠宰场,杀猪污水恶臭。 南靖县 水、大气 经查,1.雄伟金属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达不到废气监测条件。雄伟金属存在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建成蜂窝型活性炭的吸附床(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铸铁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塑胶产品生产线刚刚停产。
2.一胜多砂轮公司自2017年5月1日起由于市场疲软,开始停产,企业处于亏损、维持状态;订单较少,库存已达临界状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工人作业,未发现该公司排放生产废气。
3.超群轻工业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设备有络丝机、倍捻机,生产设备采用电能,没有锅炉设备,不存在生产废气排放。
4.山河铸造厂自2016年5月13日起由于生产设备改造开始停产,已向南靖县环保局进行停产报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工人作业,未发现该公司排放生产废气。
5.银湖制品厂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有运行。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现有二台造纸机在生产。生产所产生的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经现场检查及采样监测确认,该公司不存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进入附近农田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公司排放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6.城关畜牧屠宰场正在营业,污水处理设施有运行。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仅屠宰车间进行生猪屠宰及清洗产生生产废水。生猪屠宰所产生的废水通过屠宰车间四周的地埋式管道收集进入储液池,经固液分离机、调节池、隔油池、厌氧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未发现有生猪屠宰清洗废水排放的痕迹。经现场检查及采样监测确认,该公司不存在偷排漏排清洗废水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公司排放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清洗废水符合排放标准,该公司周边及处理设施排放口并未闻到恶臭气味。
针对南靖县雄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针对该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拟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7 4193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33号漳州骨伤专科医院私人医院,医疗废水未流经废水处理池直接排入生活管网。 芗城区 现场检查时,该医院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该医院主要从事骨科类的专科治疗,产生的医疗废水较少。该医院在一楼北侧楼墙处地下挖有一废水处理池,并通过滴加消毒液等方式,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消毒液有在进行滴加。该废水处理池通过消毒液处理后,通过pvc管接入北侧的城市污水管网中。
当天下午,漳州市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医院废水排放沉淀池采集水样两瓶,并现场对该部分外排废水的ph和余氯进行检测。
由于医院废水排放需要检测大肠杆菌等特征污染物,需要3-5天时间,待监测报告出来后,将依据监测数据情况对该医院进行处理。
8 4210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8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新桥社区元南花园菜市场附近餐饮店许多煤炭炉烧煤废气及油烟扰民。 芗城区 大气、噪声 检查发现:元南花园小区大门内侧各有一间内街店面,该两家小吃店确实存在非法占道,采用煤炭炉烧水、炖汤,店面门口还有部分煤渣。 对该两家餐饮个体户占道行为当场予以制止,责令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敦促其整改,并查扣占道的煤炭炉,消除了煤炭炉烧煤废气及油烟扰民问题。
9 4220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官山工业区,联盛造纸厂,接受其他工厂生产剩余的含重金属废酸。 长泰县 其他 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该公司所需的药剂主要为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用于废水治理工艺,药剂无储存,购买到货后直接加入药品添加池。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主要向龙岩市桑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购买。
现场检查时,长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平台进行调阅,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长泰县环境监测站人员依法对企业的废水总排口和雨水沟总排口进行采样,同时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废水处理过程情况说明和造纸生产流程说明。
福建省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阐明制浆造纸过程和水处理系统从不使用含重金属废酸,同时郑重承诺公司没有接受任何工厂含重金属废酸,并且提供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的检验报告。
10 4226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丹霞新村D2栋楼下,三家餐饮店,油烟直接排往小区,排气扇噪声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芗城区 油烟、噪声 1.“金苑姜母鸭”有按相关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由于设备老化,排气扇噪音较大,涉嫌油烟超标排放。
2.“合胜鸭面”现场正在进行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未发现油烟直排和排气扇噪声扰民现象。
3.“惠悦香快餐小炒”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涉嫌餐饮油烟超标排放,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1.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委托相关机构对上述三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在未提供检测报告之前,将及时跟踪、督促商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将按照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金苑姜母鸭”、“惠悦香快餐小炒”两家餐饮店已自动拆除排气扇,排气扇噪声问题得到解决。
11 4233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新华北路,屠宰点,距离居民家不到6米,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诏安县 噪声 经现场核查,该屠宰点位于诏安县集中定点屠宰区域外,无办理相关手续,日屠宰6头,该屠宰点距最近的居民家7.2米,由于该屠宰点距离居民区过近,屠宰生猪产生的噪音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诏安县对该屠宰点进行强制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12 4236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2 投诉人反映: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登第桥桥边有个坤仔烧烤摊,油烟噪声扰民,存在7、8年,屡禁不止。 龙海市 噪声、油烟 经查:该烧烤摊为龙海市石码坤仔鱼庄,位于石码镇工农路登第桥边,经营者为洪渊坤,2014年9月开始营业,属店内经营。现该鱼庄已停止营业,故未发现噪声问题,现场发现有2口液化气炉,2个简易烧烤架,1个油炸炉、3个保鲜柜,未配套油烟净化治理设施。 龙海市环保局当场向其发放《龙海市环保局关于油烟废气整改的通知书》,要求其马上停止营业,并责令其于2017年6月1日前配套安装油烟治理设施。下一步将督促其整改到位,继续加强监管,要求该店油烟达标排放,并避免噪声扰民。 
13 4250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龙山镇东盘村东盘机砖厂旁,有人往山林地中倾倒垃圾,臭气熏天,污染水源。 南靖县 垃圾 经查,龙山镇东盘村东盘机砖厂旁存在私人乱倒垃圾的行为,该处是龙山镇涌口村村民吴瑞通私人承包的垃圾堆放点。
另经查,龙山镇东爱村东盘小组东盘机砖厂旁不是水源地,附近没有河流,反映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龙山镇林业派出所对吴瑞通堆放垃圾破坏林地进行调查,并于5月8日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并开具进罚单罚款8250元。在龙山镇的监督指导下,吴瑞通于4月27日调集挖土机、车辆进行整改,垃圾已转运至县垃圾处理点,现场已进行回土填埋、复耕,现在已经种植香蕉、竹笋及播撒草籽,现已整改到位。
14 4264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云霄县兴业路88号阿文小炒店设在居民区内,油烟直排,抽油烟机噪声、客人喧哗噪声扰民严重。 云霄县 油烟、噪声 经调查,1.该店装有抽油烟机一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机收集,通过管道排入室外地下水道。烟气收集不严密,造成油烟漏排。
2.由于该店位于居民生活区,一层经营面积为88㎡,前后房子幢距只有8M,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抽油烟机产生的噪声、客人喧哗噪声客观上确实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5月15日晚21:00经营期间,云霄县环保局监测技术人员到场监测时,因遇中大雨天气,背景噪声大,未能提供监测数据。
3.该店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排烟管道等构筑物违法现象。
云霄县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油烟管道进行有效维护,确保油烟不漏排,并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县城管局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自行拆除室外排烟管道,5月16日,该店已自行停业进行排烟设施整改,现已将室外的排烟管道拆除完毕。
15 4265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5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仙塘村1.福金养猪场,督查结束后继续偷排污水,臭气扰民;2.仙塘南山和大坑有两个大型洗沙场,无证开山洗沙,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污水直接排放。 招安县 水、生态 经查,1.督查结束后,桥东镇政府每天都对福金养猪场环保设施运行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进行巡查,均未发现偷排污水的情况,5月16日,诏安县农业局、环保局和桥东镇政府再次联合检查时,该猪场污水没有外排。储粪池内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并将该场所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17口)全部填埋封闭。从5月1日至16日,共削减生猪3997头,其中母猪312头,清理粪便与污泥36吨。5月16日,再次对福金养猪场全场进行消毒除臭。
2.以爆破方式拆除洗砂大型设备,两个洗砂场“污染溪流、农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漳州市福金农牧有限公司已自行承诺于5月31前清空猪舍,关闭猪场。
16 4276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6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荆江东田采沙场,不分昼夜违法采沙,噪声扰民,采沙船排出大量废机油,污染江水,运砂车无遮盖,沿途粉尘污染严重。 南靖县 噪声、水、扬尘 经调查了解,1.漳州市南靖县荆江东田采沙场,采砂场业主未按合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东田采砂场河砂由山城镇桥头村村道外运,这是目前通往南靖县东大路的唯一一条道路。据现场测量,该条运输道路离村民居住的房屋最近的距离仅为2.2米,运输车辆在运输原来囤积河砂经过村民房屋旁的道路时,会产生一定噪音。由于在停止开采期间,河道停泊的船主对采(运)砂船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可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存在少量机油滴漏。现场未发现车辆运载河砂,由于运输道路位于村庄旁,部分运砂车辆在运输原来囤积河砂时,未按渣土车装载要求做好扬尘防护措施,可能造成粉尘污染。 1.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在未来开采作业期间,南靖县河砂办将按照河砂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可采区的采砂作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业主在按规定时间内开采,同时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运输河砂产生的噪音对村民造成影响。
2. 针对采砂船维护保养可能排出少量废机油的问题,南靖县交通执法大队将加强对该可采区采(运)砂船只监督管理,不定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防污染设备的使用及采(运)砂船只的油污染预防措施,确保采(运)砂船只不对江水造成污染。
3.针对运砂车无遮盖,造成粉尘污染的问题。南靖县渣土办将开展渣土车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河砂运输车辆不得超限超载,必须规范装载,装载河砂时不得高出车厢栏板,盖好篷布,严密捆扎,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一经发现未按规定运输,将从严查处。
17 4278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漳浦一中旁,书香门第小区内20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现象严重。 漳浦县 油烟 经查,发现22家餐饮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存在油烟排放不规范问题。 漳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22家餐饮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22家餐饮店立即整改,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做好油烟管道密闭,确保油烟不漏排漏放。下一步,漳浦县将继续跟踪,督促商家整改落实。
18 4280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8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坑矿山破碎场1.严重破坏生态、砍伐森林、水土流失、污染水质;2.废弃土层及石渣损毁农田。 长泰县 生态 经查,1.南坑矿区由于多年的开采,矿区地形地貌发生较大变化,生态环境受到较大破坏。2013年以来,长泰县每年均开展矿区植被恢复工作,由县国土局牵头督促南坑矿区采矿权人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对裸露地块开展植树绿化工作。
2.县水利局严格要求采矿权人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水土流失危害。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3.经现场调查和林业技术人员核对林业资源数据,矿区面积321亩(涉及林地有42亩,其余为非林地),涉及的林地大部分为经济林地(果树)。
4.南坑矿山破碎场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无生产废水外排;采矿权人已修建沉砂池7座,并及时对沉砂池进行清淤,开挖排水沟约2000米,确保水流畅通,避免径流漫流。
5.废弃土层及石渣堆放地点大部分为园地,占用耕地1.84亩,目前已完成部分复垦,种植了香蕉、李树、黄花菜等作物。
(1)长泰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议,要求相关单位督促采矿权人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2)县国土局督促采矿权人对废弃土层及石渣损毁的农田履行复垦义务,并对损毁农田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县林业局责令采矿权人对能恢复林地条件的立即恢复植被,种植适合本地乡土树种、草种,并依法对非法破坏林木、林地行为给予立案查处。县水利局督促采矿权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善排水系统,整修沉砂池,及时清淤,确保水流畅通,减少水土流失对下游的淤积。同时,依据《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华润矿业(长泰)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4万元的罚款。武安镇督促采矿权人落实生态修复工作,继续加大裸露地块植树造林工作力度,并做好树木后期管养。
(3)至2017年9月5日,采矿证到期后,停产关闭,做好生态恢复治理。业主承诺对能恢复林地条件的,在6月底前恢复植被;沉砂池整修5月底完成,排水渠清淤6月底前完成;废弃土层及石渣损毁农田复垦工作6月底完成。
19 4303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1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东美村村民林*全擅自将承包山地的砂土卖给李*义等用于工程建设取土,导致龙瑞山植被严重被毁,造成严重生态破坏。诉求:请查处。 台投区 生态 经现场核实,该处为原国道324线道路改造工程(K293+300-K306+500)取土场。2015年7月29日,因道路管网建设需要,漳州台商投资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角美镇吴宅村龙瑞山(东美村奄岑耕山队)作为324线道路改造工程取土点,待该工程建设完成后,由该工程施工队负责恢复植被。2015年12月,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324线角美路段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部开始在该处取土用于国道324线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取土前,该工程队未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向漳州台商投资区国土分局进行报备,2016年6月3日,漳州台商投资区国土分局对该取土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并立案查处,责令该施工单位停止取土行为。同时,经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核对现有资源档案,该处破坏的山地属商品经济林地,现场植物种类已破坏。该取土场停止取土以来,漳州台商投资区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未发现该取土点有恢复取土现象,漳州台商投资区要求业主单位抓紧做好生态恢复工作,现场已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目前,漳州台商投资区已采取以下措施:1.漳州台商投资区区国土分局对取土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漳国土资台立[2016]89号),并责令该施工单位停止取土行为;2.2017年5月15日,漳州台商投资区林业部门已成立专案调查领导小组,目前该案已在取证调查立案中;3.责令取土场业主单位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加强生态恢复工作,现业主单位已开展生态恢复工作,正抓紧推进生态恢复进度。
20 4337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0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瑞京路的民心药店循环播放广告和音乐,噪声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芗城区 噪声 经查,该药店现场有发现使用喇叭播放广告和音乐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对经营者提出批评教育,现场关闭用于店外广告宣传的喇叭,并切断电源,同时要求经营者加强营业期间的管理,不得再出现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21 4345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1 投诉人反映:漳州龙海市榜山镇园头仔村和福河村交界处的“双兴鱼粉厂、骨粉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臭味严重影响富河村居民的生活。 龙海市 大气 5月15日现场再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处于停产整改中,未产生污染。 无组织废气净化设备已安装完毕,骨粉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
22 4347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2 投诉人反映:长泰县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位于陈巷镇戴墘村,未按设计和环评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仅简单化的填埋,导致垃圾场周边污水漫流、空气恶臭、土壤污染等问题,诉求:认真整改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环境污染。 长泰县 水、大气、垃圾
经现场查看,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营,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渗滤液处理后水质现场采样送检,检测结果达标;场区周边没有明显恶臭,场区空气现场采样送检,检测结果均合格;截洪沟排水通畅,颜色清澈。
由于垃圾处理场按设计要求设置的16处导气石笼会排出气体(甲烷、硫化氢等),加之春夏季节气压较低,温度较高,垃圾发酵较快,导致垃圾处理场仍然存在一定的异味。
长泰县政府要求县城管局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场运营:(1)及时对场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2)立即组织人员对淤积的截洪沟进行清理,确保雨污分流;(3)增加消杀设备,提高垃圾处理场消杀除臭频率;(4)及时做好垃圾日覆盖及阶段性覆盖工作,减少裸露面积;(5)加快渗滤液处理规模的扩容改造项目进度;(6)按照福建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及考核评价标准》(DBJ/T13-139-2011)规范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
23 4361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3 投诉人反映:漳州芗城区华侨新村19号别墅“宽门”酒楼油烟、噪声扰民;26号酒楼每天用农药消杀蚊子。 芗城区 噪声、油烟 经核查,1.19号别墅“宽门”酒楼该餐饮店未按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营业期间厨房鼓风机运转声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
2.26号酒楼楼最近并无使用农药消杀蚊子,现场也未闻到使用农药味道。现场发现,酒楼自行购买的药品为氯氰菊酯乳油。该产品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地址、说明书齐全有效,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并无过期,符合《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可用于居家、公共场所蚊虫消杀。
1.关于餐饮店涉嫌餐饮油烟超标排放及营业期间噪声扰民的情况,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了处理:(1)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将委托相关机构对该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3)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将按照检测结果,依法处理;(4)在未提供检测报告之前,将及时跟踪、督促商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如情况严重,督促其歇业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5)现场对经营者提出批评教育,对厨房鼓风设备进行维护,加装隔音罩,降低运转声音,切实做好防噪、降噪工作,截止至2017年5月19日,已整改完毕。
2.关于26号酒楼每天用农药消杀蚊子问题,该酒楼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聘请专业消杀机构人员负责消杀,科学防治,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4 4362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4 投诉人反映:漳州芗城区县前直街乔安新苑新华源的华莱士、阿姨家韩国料理油烟直排住户,严重扰民。 芗城区 油烟 经查:1.“阿姨家中韩料理”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涉嫌餐饮油烟超标排放。2.“华莱士炸鸡、汉堡”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发现其油烟直排,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处理:
1.对“华莱士炸鸡、汉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将委托相关机构对上述两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3.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将按照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4.在未提供检测报告之前,将及时跟踪、督促商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如情况严重,督促其歇业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
25 4370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5 投诉人反映:漳州平和县安厚镇田径村开了三家规模养猪场,废水直排田径水库,污染环境。 平和县 经调查,1.田径水库岸边有一家养猪场,业主林桂珍,已处于关闭停养状态。进一步核查得知该场停养始于2016年1月,未去功能或拆除,没有发现废水直排田径水库的迹象。
2.平和县正辉养猪专业合作社属畜禽可养区,位于水库上游2公里,猪场建设6口大型沼气池共300立方米,猪粪污经沼气厌氧发酵后通过塑料管道抽到预先建置的集污池4口共500立方米氧化后浇灌蜜柚果园,作为6000株蜜柚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50立方米干粪发酵池。未发现废水排入田径水库、污染环境。
3.平和县鑫辉畜牧有限公司属畜禽可养区,位于水库上游2公里,粪污处理区建有4口沼气池627立方米和60立方米干粪发酵池一个,用于发酵处理全场尿污,果园内建置3集污池共569立方米,粪尿经沼气厌氧发酵后通过塑料管道抽到集污池氧化后浇灌蜜柚果园,作为8000株蜜柚果树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废水没有排入田径水库、污染环境。
1.平和县环保局下发《关于安厚镇田径村林桂珍养猪场限期全部拆除的函》,安厚镇人民政府已于5月17日对该养殖场进行彻底拆除。
2.安厚镇加强对漳州市平和县正辉养猪专业合作社、漳州市平和县鑫辉畜牧有限公司监管,一旦发现裂痕导致渗漏,及时督促修补。
3.安厚镇政府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的力度,同时进行地毯式排查,防止污水外排。
4.为了防止生猪养殖反弹,田径村将进一步排查,并做出书面承诺。
26 4373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6 投诉人反映:漳州长泰县板里乡正达村隆兴金属再生有限公司,生产的烟尘污染影响村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长泰县 大气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2台熔炼电炉正常生产,1台熔炼电炉未使用,璇窑烘干设备正在维护中,未使用;该公司熔炼电炉废气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生产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池冷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未外排。长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工业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电弧炉颗粒物浓度为4.3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GB16297-1996),烘干炉旋转窑颗粒物浓度为110.8mg/m³,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9078-1996)。综上所诉,该企业排放的烟尘浓度未超标,但由于监测时段该公司只有2台熔炼电炉正常生产,1台熔炼电炉未生产,璇窑烘干设备未使用,无法判定该公司设备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时烟尘是否达标排放。 长泰县政府约谈企业老板和有关单位责任人并提出整治相关要求。(2)县环保部门已下发了《关于隆兴金属再生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3)县环保局要求隆兴再生金属有限公司要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7 4377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蒲野村机砖厂长期无证经营,挖取粘土烧制实心砖,烟气直接排放,影响果农的果树生长。 漳浦县 大气 经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查实,该机砖厂现场有一套制砖设备、两座无顶轮窑(40米*4米)和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淘汰类型。经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该机砖厂已核准注册登记,其持有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3MA2XNQGD5F,但实际经营项目与核准经营范围不相符。经漳浦县国土资源局查实,该机砖厂厂房用地面积1.95亩,未办理用地手续;机砖厂生产原料是从外面运进来的废弃土,外运途径来源于清理池塘的淤泥、建房挖地基的泥土及碎石粉,未发现在本厂区及附近挖土的情况。经漳浦县环保局查实,该机砖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区周围主要种植巨尾桉,未发现果树种植,不存在影响果农果树生长的情况;现场检查时,该机砖厂处于停炉状态,没有窑炉烟气对外排放,不具备监测条件。 1.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责令该机砖厂立即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2.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该机砖厂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改正违法行为。
3.漳浦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对该机砖厂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漳浦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关于责令漳浦县盘陀镇福盛建材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并立案查处。
5.漳浦县经信局已于2017年5月17日发出停止供电通知。
6.盘陀镇政府提请县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该机砖厂进行断电,于2017年5月17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该机砖厂限期在5月24日前自行关闭拆除。
28 4379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8 投诉人反映:漳州华安县君益纸灰加工厂、华安县鸿兴纸灰加工厂、华安县西海锡合金加工厂,生产废气污染环境。 华安县 大气 (一)2017年5月16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华安县君益纸灰色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电极炉处于冷却状态,厂区有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无排放废气。该企业已于2017年5月3日向高安镇供电所提交停电申请,进行设备检修。                                                                                                                                                                                                                                                                                                                                      
(二)2017年5月16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华安县鸿兴纸灰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电极炉处于冷却状态,厂区有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无排放废气。该企业已于2017年5月3日向高安镇供电所提交停电申请,进行设备检修。
(三)2017年5月16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华安县西海锡合金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电极炉处于冷却状态,厂区有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无排放废气。该企业已于2017年4月10日向华安县环保局提交停产报备,进行设备整修。
待3家企业恢复生产后,华安县环保局将组织相关监测人员对这3家企业进行监测取证,如超标,将依法进行处理。
29 4389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29 投诉人反映: 1.漳州市南靖县高新技术产业园319国道旁的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过黄牛中介向车主兜售虚假环保检测数据,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2.华安县经济开发区长富工业园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将其他地方检验超标的车辆接入站内年验并通过检测。 南靖县,华安县 其他 1.关于南靖县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近年来,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21号令),每年对南靖县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工作,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5月16日现场检查中,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设备配备齐全并有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建立了计量器具周检、报废、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并能落实到位。其安检机构有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均按要求持证上岗。
同时,南靖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于5月16日到漳州市永富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时,该公司年产制动鼓等通用汽车配件6万套项目未建设且未投入使用。该公司承包给南靖县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的一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一条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线和一条汽车尾气排放检测线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信访件中反映存在中介的问题属实。5月16日现场检查中,确实发现有3名中介人员在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交警大队民警当场对3名中介人员进行笔录取证,3人均承认自己为中介,3人经常在该公司为前来办理汽车检测的车主提供咨询和引导服务(其中2人有营业执照),并收取中介费用,信访件中反映的“黄牛中介”现象,南靖县公安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取证。
信访件中反映兜售虚假环保数据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万通检测公司开展的环保检测以及机动车辆检测业务,是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测操作后,由电脑系统直接自动生成检测数据,然后检测公司将检测报告报送市交警支队线上审核,市交警支队通过对检测过程监控以及检测报告的审核,再确定车辆是否检测合格,最后由检测机构打印检验合格证。5月16日现场检查时,检查组现场观摩了万通检测公司机动车检测整体流程,现场未发现系统数据造假。
2.关于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5月17日,华安县环保局会同华安县交警大队、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华安县经济开发区对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车辆进行检测检验。华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核实,交警支队机动车监控平台严格按照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系统上传公安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该公司资质认定证书为151305340066#,批准日期为2017年2月15日,有效期至2018年5月12日,用于尾气检测计量器具共九台(件),出厂编号C152820、T153847L、T152771L、C153388L、V150075、A153202、C153366L、V150151、A153220,检定(校准)日期为2016年10月19日,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8日。经检查,该单位九台/件计量器具都有按期维护保养,设备运行正常。
华安县环保局通过调阅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汽车检测的数据,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车牌号码闽E29965,蓝牌,汽油车,厂牌型号五菱牌LZW1010PLNEI1,于2017年1月14日下午14点22分15秒在漳州鑫展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于2017年1月18日下午14点40分50秒在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车牌号码闽EC6305,蓝牌,汽油车,厂牌型号东风牌EQ6381LF,于2017年2月7日下午15点09分04秒、15点39分48秒、15点57分25秒、16点32分12秒在漳州鑫展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于2017年2月8日上午09点09分14秒在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车牌号码闽EDN686,蓝牌,汽油车,厂牌型号东风标致牌DC7164CTA307,于2017年2月13日上午10点00分05秒、10点41分41秒、11点19分35秒在漳州鑫展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于2017年2月13日下午15点14分25秒在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车牌号码闽EER935,蓝牌,汽油车,厂牌型号迈腾牌FV7207TDQG,于2017年1月19日上午09点50分02秒在漳州科能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10点42分40秒在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但因为该部车在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用双怠速检,正常工况无法检测,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没给该部车签报告单。
1.关于南靖县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针对漳州市永富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动的,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16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南靖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靖环罚告字[2017]49号),拟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点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75000元,并对该公司下达《南靖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靖环违改字[2017]B13号),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
下阶段,南靖县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机动车检测中介市场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同时,将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永富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管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县机动车检测和机械配件制造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运营。
2.关于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华安县环保局、县交警部门等相关单位将与南靖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取证调查,由于取证涉及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需要再指定一家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判断四辆车是否超标,对涉嫌超标但检测判断通过检测合格的车辆有无改装的情况进行调查,整体取证较为繁琐,需一段时间,调查举证完成以后,如果检测结果超标,华安县环保局将立即依法对华安县晟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0 4409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3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赤土机砖厂,无手续,无治污设施,废气扰民。 漳浦县 大气、其他 经查,漳浦县赤土乡学文机砖厂现场有一套95年制造350制砖机、对滚破碎机及双轴搅拌机,一座20门无顶轮窑;漳浦县赤土乡鑫磊机砖厂现场有一套2010年制造450制砖机、对滚破碎机及双轴搅拌机。两家机砖厂采用无顶轮窑工艺和生产粘土实心砖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型。两家机砖厂生产现场均堆放有部份成品和半成品,均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用地等手续。现场检查时两家机砖厂均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废气检测条件。 (一)漳浦县国土局已于2011年3月2日对漳浦县赤土乡鑫磊机砖厂进行立案查处,2011年6月3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于2017年5月16日对漳浦县赤土乡学文机砖厂非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
(二)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分别向两家机砖厂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并不得使用淘汰工艺继续生产其他产品。
(三)漳浦县经信局已通知漳浦县供电有限公司停止向两家机砖厂停止供电。
(四)赤土乡人民政府已向两家机砖厂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
31 4413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3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324国道边云盛机砖厂,无证挖取山土烧制实心砖,烟气直排空气,臭味刺鼻,实心砖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黏土烧制,举报停产后又开工生产。 云霄县 大气 (一)2017年4月29日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生产实心砖的行为,云霄县于2017年5月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云环限〔2017〕3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公司制胚生产线中控平台及制胚机械手进行查封。针对该公司违法生产实心砖的违法行为,云霄县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处罚,目前处罚正依法定程序执行中,2017年5月15日上午,云霄县环保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云环罚字[2017]8号)并进行了后督察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生产,制胚生产线中控平台、制胚机械手封条完好,烘干窑及焙烧窑呈常温。从现场看,该公司没有恢复生产迹象。
(二)该公司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并已通过验收,且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三)漳州市云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云霄县下河乡招商引资项目,2013年4月15日经省政府闽政地[2013]338号文批准,征收火田镇乌石村及东车村72.972亩土地作为建设用地,该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均依法按照程序办理:2013年7月23日,经云霄县人民政府云政综[2013]136号文批准公开挂牌出让,2013年8月29日漳州市云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2013年10月31日漳州市云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经云霄县国土局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利用项目用地建筑红线内需平整的土方作为生产原料,不存在非法取土的问题。
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也不存在非法取土问题。
32 4416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32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324国道边,京里机砖厂,长期无证生产黏土实心砖,烟气未经过处理直排,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漳浦县 大气 经查,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324国道边共有2家机砖厂,分别是吴小明空心砖厂和吴荣文机砖厂。
1.吴小明空心砖厂现场有一套制砖设备、一座无顶轮窑和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型。生产产品原材料来源于县城开发区、地下室的废弃土。有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23600297486,但实际经营项目与核准经营范围不相符。无办理用地手续,无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炉状态,没有窑炉烟气对外排放,不具备监测条件。
2.吴荣文机砖厂现场有一套制砖设备、一座无顶轮窑和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型。生产产品原材料来源于县城开发区、地下室的废弃土。无营业执照、无办理用地手续、无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炉状态,没有窑炉烟气对外排放,不具备监测条件。
1.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向吴小明、吴荣文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责任其立即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2.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吴小明空心砖厂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3.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责令吴荣文机砖厂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4.漳浦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对吴小明空心砖厂和吴荣文机砖厂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5.漳浦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对吴小明空心砖厂和吴荣文机砖厂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并立案查处。
6.绥安镇政府提请县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吴小明空心砖厂和吴荣文机砖厂拉闸断电。
7.漳浦县经信局已于2017年5月17日发出停止供电通知。
8.绥安镇政府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在6月1日前自行拆除。
33 4428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3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黄仓村两家土砖厂,无证经营,排放黑烟 漳浦县 大气 经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漳浦县黄仓村两家土砖厂中只有一家胡荣镇空心砖厂具备生产条件,但现场核实时已处于停产状态,另一家现已拆除。胡荣镇空心砖厂现场有一套制砖设备、一座无顶轮窑和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型。生产产品原材料来源于县城住宅区地下室的废弃土。有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23600260863,但实际经营项目与核准经营范围不相符。无办理用地手续,无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炉状态,没有窑炉烟气对外排放,不具备监测条件。 1.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向胡荣镇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责任其立即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2.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3.漳浦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对胡荣镇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漳浦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5月16日对胡荣镇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并立案查处。
5. 漳浦县经信局已于2017年5月17日发出停止供电通知。
6.绥安镇政府提请县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胡荣镇空心砖厂拉闸断电。并于2017年5月16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在6月1日前自行关闭拆除。
34 4430 中环督信转〔2017〕191号-34 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云兴工贸公司,烧制黏土实心砖,生产废气臭气刺鼻,其脱硫设备长期闲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被举报停产后又继续生产。 云霄县 大气、其他 经查,信访投诉的情况不属实。
(一)2017年4月30日,云霄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脱硫除尘设施正在运行,喷淋电机正常工作,喷淋液经PH试纸检测呈碱性,加药正常。反映“脱硫设备长期闲置”的问题不成立。该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350622-2016-000024,法定排污口编号FQ-13101,许可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总量为二氧化硫300mg/m3,7.79吨/年;氮氧化物为200mg/m3,6.76吨/年。反映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属实。但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生产实心砖的行为,云霄县于2017年5月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云环限〔2017〕3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公司制胚生产线配电箱进行查封。针对该公司违法生产实心砖的行为云霄县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处罚,云霄县环保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云环罚字[2017]9号)。2017年5月15日上午,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生产,制胚生产线配电箱的封条完好,现场没有发现新制砖胚,烘干窑及焙烧窑呈常温,该公司被责令停产后没有恢复生产的迹象。
(二)该公司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并已通过验收,且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投诉者反映的“生产废气臭气刺鼻”问题。
信访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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