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 |||||||||
| (第二十四批41件均已办结)2017.05.27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 1 | 5117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 | 投诉人反映:两周前漳州市芗城区渡东村村民举报长泰县古农农场内企业往水沟排放废水,今天有村民鸭子死亡。 | 芗城区 | 水 | 经查,古农农场火车站工业园内5家企业,生产的工业废水无外排,均为零排放;排往渡东村的污水主要为企业员工生活污水(5家企业员工总数约为620人),且5家企业员工生活污水经三化池处理沉淀后排入工业区排水管,最后通过火车站排水涵洞排往芗城区浦南镇渡东村,调查组在火车站排水涵洞出水口提取3瓶水样送检。 | 是 | 一是完善工业区污水管网建设,按照《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古农农场2017-2019年污水管网建设计划的要求,于2017年底前完成火车站工业园区2.92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建立企业环保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排查,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现象。 | 无 |
| 2 | 5126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旧镇后坑村,旧镇联合混凝土,无证经营,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 漳浦县 | 噪声、大气 | 经查,该搅拌站生产现场安装一台1.0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主机,两座水泥筒仓、4个集料下料斗,搭设一座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活动板房,没有配备实验室和实验人员,该站未能提供任何手续,系无证生产经营。碎石料堆积场所不规范,露天堆放,没有建设密闭防雨棚,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该搅拌站未进行生产,不具备检测条件。 | 是 | (一)漳浦县环保局已当场对该搅拌站下发《关于责令漳浦县旧镇联合搅拌站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漳浦县旧镇联合搅拌站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 (二)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向该搅拌站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同时发函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求依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协调供电部门停止供电服务; (三)漳浦县经信局已通知漳浦县供电有限公司停止向漳浦县旧镇联合搅拌站停止供电; (四)漳浦县国土局对该厂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查处; (五)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发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 (六)旧镇镇人民政府当场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 | 无 |
| 3 | 5132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梁山林场水晶坪生态林,被盗伐1220亩以上。 | 漳浦县 | 生态 | 经查,2006年8月,村民谢建文、林智强向漳浦县梁山林场承包位于漳浦县盘陀镇梁山林场水晶坪一块山地面积约1200亩种植速生丰产林桉树,并于2010年办理了林权使用证,该地块划定为生态林地。2015年下半年谢建文、林智强将其承包的山地、林地转让给村民姚耀林、黄金山经营管理。有关滥伐林木情况调查如下:一、2015年10月份,村民严成辉向姚耀林、黄金山承包了其中一片巨尾桉未办理任何手续进行采伐,经司法鉴定,滥伐林木的面积为74.5亩,立木蓄积量计368立方米,2015年12月17日严成辉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漳浦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后经漳浦县人民法院判处严成辉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40000元,并交纳复绿补植修复资金70000元。二、对新发现的滥伐林木行为,漳浦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17年5月4日接到群众举报进行初查,该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现已受案查处,对滥伐林木的面积、材积已聘请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厦门分所经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追究滥伐林木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是 | 1.2016年7月25日,漳浦县人民法院对滥伐林木的违法人员严成辉判处有期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40000元,并交纳复绿补植修复资金70000元。 2.2017年5月19日,漳浦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其他滥伐林木的行为已受案调查。 | 无 |
| 4 | 5147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4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红树林旁边锦凤楼1楼有家“莆田小炒”,原有烟囱在7楼排放,后来被人堵塞,改在烟囱2楼位置打洞直接排放,油烟扰民。 | 龙海市 | 油烟 | 经查,石码谢俊明大排档刚开始营业,因营业面积太小,餐桌椅还堆集在店内,尚未摆放开,内有一台燃气灶尚未使用,未产生油烟,抽油烟机未运转,烹饪油烟经专用排气管排放至8楼楼顶,因烟气影响到8楼住户,楼顶排烟口被业主封堵,现该大排档经营者在2楼位置引孔排放。 | 是 | 龙海市环保局向龙海市石码谢俊明大排档下发《龙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油烟废气整改的通知书》,责令该店停止营业并于6月2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封堵位于二楼的排烟口防止油烟扰民。经营者于2017年5月20日向龙海市环保局提交了承诺书。 | 无 |
| 5 | 5155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5 | 投诉人反映:1.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党校附近,村民王*伸以大队的名义将大山、小山卖出去,目前开发山石(炸石),破坏生态环境;2.东山县石埔村垃圾填埋场(本来位置是三个小型水库),垃圾场臭气熏天。 | 东山县 | 大气、垃圾 | 经查,1.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村委会在对此处“青山挂白”项目治理过程中,利用炸药对裸露石头进行爆破,并进行破碎作业,但该治理项目生态治理方案编制滞后,环评审批手续尚未报批。 2.该垃圾填埋场位于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西北面1km处,但于春夏季节在气压较低的特殊天气且在风向作用下,垃圾场的气味会对石埔村局部地区产生影响。 | 是 | 1.东山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西埔镇石埔村村委会立即停止对赤坑山“青山挂白”治理工作(东国土资函〔2017〕26号),要求以最快速度编制生态治理方案,经审批通过后,再实施治理。县环保局责令西埔镇石埔村村委会立即停止在石埔村赤坑山“青山挂白”项目的治理作业(东环改字〔2017〕14号),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5万元(东环罚告字〔2017〕9号)。县林业局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青山挂白”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该区域已停止治理作业。 2.东山县规建局已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对石埔村至垃圾场道路两侧随处丢弃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监督落实垃圾场进一步完善对入场垃圾的除蚊除臭消毒处理,增添机械设备,做到垃圾及时覆土填埋。同时,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洗和进场道路的保洁管理,减少“滴洒漏”现象。 | 无 |
| 6 | 5163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6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侨联大厦,福有川菜馆油烟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 台投区 | 油烟 | 经查,该件为重复投诉件,再次对福友川菜馆进行核查,发现该餐馆于5月19日已按要求停业整顿,现场再无发现油烟冒出扰民现象。 | 是 | 待福友川菜馆恢复营业后,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执法局将组织人员对该饭店油烟进行监测。 | 无 |
| 7 | 5175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7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村海水海蛎厂,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 龙海市 | 大气 | 经现场检查,卓岐村有两处海蛎加工场离居民生活区较近,所生产海蛎主要在卓岐村农贸市场出售。两处海蛎场每天都会及时清运海蛎壳,并冲洗打扫海蛎壳碎片,两处海蛎场稍微有海鲜腥臭味,有少量苍蝇。 | 否 | 针对两处海蛎场的环境影响问题,考虑到两处海蛎场离居民生活区过近,港尾镇责令两处海蛎场立即停止加工生产,要求两处海蛎场搬迁至村农贸市场。5月19日现场核查时,卓歧村两处海蛎场均已迁出,海蛎壳全部清运干净。 | 无 |
| 8 | 5176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8 | 投诉人反映:对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雲林村顶社大宅门许*强养了100多头猪处理结果不满,没有处理到位,还有几十头猪被转移到周边居民区旁。 | 龙海市 | 其他 | 经查:此件为重复投诉件,再次到现场及周边居民区核查时,未发现有任何生猪。 | 否 | 榜山镇雩林村民委员会承诺不会再出现生猪复养的情况 | 无 |
| 9 | 5193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9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红树林小区边的关帝庙,噪声烟灰扰民。 | 龙海市 | 噪声、扬尘 | 经查,石码关帝庙右侧有一焚烧金帛纸的焚金炉,供信众前来拜佛后集中焚烧金帛纸之用,平时较少使用,影响不大;主要是在重要的传统节日期间,信众较多集中前来参拜,焚烧金帛纸较多,产生的烟灰难以即时消除,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庙宇前的空地经整修后,成为群众休闲活动的广场,每天晚上17:00-20:30会在庙前播放电视,供在此休闲活动的群众观看,由于是在室外播放,加上观众大都是老年人,因此音量调得比较大,对周边居民群众产生一定的影响。 | 是 | 石码镇政府向石码关帝庙理事会发文,要求:一是劝告信众们文明祭拜,少烧金帛纸,努力减少烟灰污染;二是在播放电视节目时,尽量把音量调小。石码关帝庙理事会随即在关帝庙宣传栏发布公告。 | 无 |
| 10 | 5194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0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海澄镇的一条河(无名称,该河流经珠浦村-屿上村-黎明村-溪北村-罗坑村),河流水质差,河内有大量垃圾,周边工厂向该河直排(提供了一家企业,溪北村黄*明蔬菜加工厂)。 | 龙海市 | 水 | 经查,海澄镇村两级从2017年3月开始,每天出动多台挖掘机,组织保洁人员,对全镇河道流域包括黎明支渠、溪北支渠进行全面清淤和清理水上漂浮物。截至2017年5月18日,该镇清淤河道31条长约45公里,打捞水葫芦约55万平方米、拆除污染养殖场412处、违章占用河道建筑物82处,其中黎明支渠、溪北支渠打捞水葫芦约20万平方米、拆除污染养殖场93处、清理岸边垃圾21处,有效改善了河道水质。 2017年5月18日,海澄镇、龙海市河长办、环保局执法人员核查时,明煌果蔬专业合作社黄福明马铃薯收购点和农鑫果蔬专业合作社黄小明马铃薯收购点已停止收购加工作业,未产生废水直排。 | 是 | 海澄镇将进一步完善黎明支渠、溪北支渠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河道、支渠的巡查监管,严禁乱堆乱倒现象,加大村庄垃圾、污水治理力度,确保水质改善、排水畅通。 | 无 |
| 11 | 5224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1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平和县黄井工业园区内漳州市霹雳陶瓷厂二期厂房改为大型洗沙洗土,山林生态破坏严重,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平和县 | 水、生态 | 经核实,1.福建霹雳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刚开始动工平整土地,并已建一座简易厂房。该公司二期厂房所涉及土地是2013年3月28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面积8.1932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时,该地块为一小山坵,工业园区管委会约定,土地平整由福建霹雳陶瓷有限公司负责。福建霹雳陶瓷有限公司在平整土地时,将平整土地上的土方用于洗土,取得的泥浆作为该公司生产瓷砖的原材料,无经营性行为,剩下的沙泥土用于回填工地和下水道用。投诉人反映的“洗沙洗土”情况属实;二期有一座简易厂房作为洗土厂房,投诉人反映的“二期厂房改为大型洗沙洗土”情况部分属实。 2.该公司拟建二期厂房所涉及的土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林业用地。 3.福建霹雳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厂房的洗土加工场处于停止作业状态。洗土设施配套建设2个共100 m3的清洗废水收集池,清洗废水无外排迹象,但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1条洗土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 是 | 平和县环保局对福建霹雳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厂房的洗土加工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1条洗土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的问题,发出责令停止生产通知,并依法立案查处。现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对其投资金额进行评估,暂时无法明确处罚金额。 | 无 |
| 12 | 5225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后埭村,一是全村唯一的泄洪渠道因堵河建房而变窄,河水污染严重;二是村书记擅自挖土采石,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诉求:请查处。 | 漳浦县 | 水、生态 | 经核查1.后埭村现有206户,人口980人,排水沟长约1460米,举报件所讲的泄洪渠其实是村里面的排水沟而不是泄洪渠道,排水沟两侧未发现违章建筑而导致排水沟变窄的现象。排水沟不畅是由于排水沟长满杂草,多年未进行清理淤积造成的,排水沟不畅造成村庄排水沟水质较差,在排水沟两侧未发现养殖和工业污染。 2.该村山地没有发现非法挖土采石行为。经对该村村委主任刘跃顺、土地管理员陈振顺的核实,陈永成自2015年7月任村书记以来,没有从事挖土采石、导致水土流失的严重行为。 | 否 | 镇、村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水沟进行砌底清淤、护砌,工程初步概算投资60万元。镇政府已明确分管农林水的领导镇武装部长林志阳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并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目前已筹集35万元,限于2017年6月份完成设计和预算,2017年6月底完成招投标,2017年7月动工,2017年10月份完成项目建设,彻底解决排水沟不畅的问题。 | 无 |
| 13 | 5237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3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天口村碑头社郑*南、郑*成父子办的年年好有机肥加工厂、天口村下山社的塑料米厂、天口小学旁的有机肥加工厂,无相关手续,没有相应环保措施,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南靖县 | 水、大气 | 经调查核实,1.年年好有机肥加工厂有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公司厂区内没有加工设备,无操作人员。该公司生产工艺不涉及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产工艺无需锅炉,不存在生产废气排放。菇渣堆场有搭盖顶棚,堆场四周有建围墙,地面已用水泥硬化,有建设围堰,“三防”措施到位。该公司生活污水排放沟位于堆场外,现场检查时该生活污水排放沟有生活污水往外环境排放,执法人员在该生活污水排放沟内采集水样进行监测,经南靖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靖环测[2017]z115号)显示未超标排放。 2.检查天口村下山社的塑料米厂时,发现厂房内无生产设备,场地荒废已久,杂草丛生,未发现生产的痕迹。 3.检查天口小学旁的有机肥加工厂时,发现该场所没有菇渣及疑似有机肥产品堆放,仅堆放用于食用菌种植的菌包塑料袋,未发现生产的痕迹 | 是 | 针对漳州年年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南靖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南靖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靖环违改字[2017]A61号),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停止建设。同时,针对漳州年年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南靖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南靖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靖环罚告字[2017]51号),拟对该公司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无 |
| 14 | 5263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4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洋坪岭村前往达志中学道路旁有6家石材场,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 漳浦县 | 水、大气、扬尘 | 经查,达志中学到漳浦县赤湖镇洋坪岭村,道路两旁的石材企业有6家,分别是:漳浦县昌华石板材有限公司、漳浦县赤湖镇金龙石材厂(旧厂)、漳浦县赤湖琼鎏石材有限公司、漳浦县赤湖镇正兴石制品厂、漳浦县赤湖镇众磊石业有限公司、漳浦县锦湖石材有限公司。达志中学到漳浦县赤湖镇洋坪岭村的6家石材企业中漳浦县昌华石板材有限公司、漳浦县赤湖镇正兴石制品厂、漳浦县赤湖镇众磊石业有限公司处于生产状态中;漳浦县赤湖镇金龙石材厂旧厂部分机台已拆除,变压器已停止供电,处于停产搬迁关闭中;漳浦县赤湖琼鎏石材有限公司、漳浦县锦湖石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排查,漳浦县昌华石板材有限公司、漳浦县赤湖镇正兴石制品厂、漳浦县赤湖镇众磊石业有限公司、漳浦县赤湖琼鎏石材有限公司、漳浦县锦湖石材有限公司有配套建设污水循环设施,厂区四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环保局对在生产的企业进行现场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检测,漳浦县昌华石板材有限公司、漳浦县赤湖镇正兴石制品厂、漳浦县赤湖镇众磊石业有限公司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是 | 漳浦县赤湖琼鎏石材有限公司、漳浦县锦湖石材有限公司这两家停产企业恢复生产以后对其粉尘依法进行检测,检查企业废水处理情况。检查人员要求企业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对厂区产品堆放有序,进一步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石材环境卫生工作做到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 无 |
| 15 | 5265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5 |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康庄村内的南溪赤岭支流是黑臭水体,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漳浦县 | 水、生态 | 经查,南溪赤岭支流流域水质并无“发黑发臭”现象。由于近期雨季雨水冲刷,水面比较浑浊,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实测数据透明度为20cm。康庄村浮水桥下游200米至400米之间河面水葫芦覆盖,部分水葫芦腐烂。沿岸有零星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该村于2012年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有两座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300吨/日,日常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无发现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无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流入该流域现象。经县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对南溪赤岭支流康庄村段浮水桥及下游200米、下游400米处三个断面取水监测,根据检测结果,三个断面水质均呈劣Ⅴ类,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NH3-N)和总磷(TP)。 | 否 | 官浔镇康庄村于5月19日下午已清运完沿岸垃圾,官浔镇于5月19日下午组织人员开始打捞水葫芦清理工作。5月22日,垃圾及水葫芦已清理完成。 | 无 |
| 16 | 5277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6 | 投诉人反映:诏安县桥头镇甲洲村村民陈*武违规建造油库和船坞,修船废油随意排放,废油桶随地丢弃,污染环境;村民沈*华违规搭建养殖牛蛙,废水污染环境。 | 诏安县 | 水、其他 | 经现场核实,1.陈桂武在水泥硬化的地板上存有8个柴油桶(1个塑料桶为储存柴油之用,其余7个为空桶)和15桶机油,现场未发现陈桂武违规建造油库和船坞,不存在从事修船、废油随意排放、废油桶随地丢弃和污染环境的现象。2.甲洲村至今没有名为沈镇华的村民,也没有名为沈镇华的人在甲洲村辖区内违规搭建养殖牛蛙,甲洲村也没有其他的牛蛙养殖场。 | 否 | 责令陈桂武停止经营,并拆除其经营场所的船用柴油设备设施。 | 无 |
| 17 | 5278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7 | 投诉人反映:长泰县陈巷镇戴墘村梨子林市长泰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运以来,该场的垃圾仅做简易处理填埋,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漫流、空气恶臭,污染了周边村庄的环境。 | 长泰县 | 水、大气 | 经现场勘察,垃圾处理场场区道路保洁到位,截洪沟淤积部分已清理干净,填埋作业区消杀除臭频率增加至每天4次,库区垃圾已进行覆盖,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场区周边没有明显恶臭,截洪沟及渗滤液终端排放口水质清澈,县环保局现场对截洪沟及渗滤液终端排放口水质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由于垃圾处理场按设计要求设置的16处导气石笼会排出气体(硫化氢、氨气等),县环保局已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加之春夏季节气压较低,温度较高,垃圾发酵较快,导致垃圾处理场仍然存在一定的异味。 | 是 | (1)及时安排人员对截洪沟周边杂草进行清除,保障排水畅通;(2)继续做好垃圾日覆盖及阶段性覆盖工作,减少裸露面积;(3)增加消杀除臭设备,尽量消除因垃圾发酵产生的异味;(4)加快渗滤液处理规模的扩容改造项目进度。 | 无 |
| 18 | 5288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8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古山场三家碎石场,爆破声扰民,废石乱堆影响河流及农作物生长。 | 漳浦县 | 噪声、其他 | 经查,1.漳浦县祥昌建材有限公司及福建沿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采过程中存在爆破作业,检查当日,这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漳浦县祥昌建材有限公司及福建沿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漳浦祥瑞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进行爆破工作,项目与敏感目标的最近距离分别为210m和230m,且爆破持续较短,峰值的持续时间仅仅几毫秒,爆破过程严格控制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采用大孔距小排距的爆破技术,选用低爆速、低威力的炸药,对降低爆破振动强度有一定的作用。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为废石废料加工企业,未从事开采爆破作业,不存在爆破声扰民的情况。 2.流经漳浦县赤湖镇古山场区域的河流仅为赤湖溪。经水利部门技术人员现场勘探,漳浦县祥昌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沿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与赤湖溪流域最近直线距离分别为0.64公里、0.8公里、2.27公里,未发现三家碎石场排放污水,其废弃物并未对河流造成直接影响。。 3.漳浦祥昌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废石堆放处东面坎下有种植果树,但因有杂草隔离带,对果树基本无影响;南面有道路隔离,对其附近农作物基本无影响;西面碎石堆放在石坑内,附近没有农作物;北面碎石场废石堆放处坎上有本公司自营杨梅果树,但对其无影响。福建沿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碎石场废石堆放处四周均有杂草隔离带,堆放处无种植农作物,对农作物基本无影响。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废石堆放处东面:有公司自营的巨尾桉隔离带;北面堆放处边界有杂草隔离带,毗邻无种植农作物;南面与西面毗邻龙眼园,果园户主为陈顺圆,堆放的碎石有少量覆盖在果树林地。 | 是 | 1.漳浦县祥昌建材有限公司与福建沿海建高投资有限公司针对爆破声扰民问题进行自查,并提交整改方案,确保将爆破所产生的影响减到最低。 2.2017年5月19日,联合调查组现场要求“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覆盖在果树林地上的少量碎石,立即安排该公司人员机械作业清除,现场已整改完成。同时,漳浦县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其未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 无 |
| 19 | 5295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19 | 投诉人反映:漳州龙文区钱隆学府莘园小区19栋1楼D017店面动力杯餐厅油烟排烟管排入下水道,油烟严重污染居民生活。 | 龙文区 | 油烟 | 经查,动力杯餐厅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入雨水管道,未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且厨房不密闭,造成油烟直排污染。 | 是 | 对于动力杯餐厅的违法行为,龙文区城管执法局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动力杯餐厅立即停业整顿,要求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即将排烟管导入市政污水管道,将厨房孔洞封闭,待油烟废气经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餐厅油烟直排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 | 无 |
| 20 | 5309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0 | 投诉人反映:平和县文峰镇政府附近,有一家加油站未办理任何手续非法经营。 | 平和县 | 其他 | 经实地调查,文峰镇政府附近共有两家加油站,分别为中石化森美平和文峰加油站和平和县文峰琪发加油站。中石化森美平和文峰加油站证件齐全,合法经营。但平和县文峰琪发加油站证件地址与该站经营地址不符。平和县文峰琪发加油站原址在文峰镇文峰路距镇政府625米处。文峰镇政府以存在安全隐患分别于2014年2月和2015年12月向平和县政府请示,同意文峰琪发加油站迁建至原省道207线与文峰路交叉路口,沿文峰路距镇政府920米处。2016年3月文峰琪发加油站在取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意选址意见后,向县商务局提出迁建规划确认申请,县商务局于2016年4月给予初步审查并转报省商务厅申请规划确认。由于文峰琪发加油站与相邻中石化森美平和文峰加油站、平和县永贤加油站(已规划确认,未建)间距不足1.8公里,达不到规划确认间距要求,至今省商务厅尚未批准其迁建。在未取得省商务厅迁建规划确认许可的情况下,文峰琪发加油站擅自迁建至原省道207线与文峰路交叉路口,沿文峰路距镇政府920米处,并于2016年8月30日开始营业至今。 | 是 | (1)针对该加油站擅自迁建行为,2017年5月20日平和县商务局责令该站立即停止营业。 (2)针对该加油站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2017年5月20日平和县安监局责令该站立即停止营业。 (3)目前,文峰琪发加油站已停止营业。 | 无 |
| 21 | 5310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1 | 投诉人反映:漳州芗城区新浦路竹围新村14幢居民因11、12、14幢居民楼内8家餐饮店,油烟噪声污染环境。 | 芗城区 | 大气、噪声、油烟 | 1.“八宝砂锅饭”、“亚荣稀饭”、“重庆万州烤鱼”三家餐饮店,厨房有安装集烟罩,油烟通过管道排入污水沟,涉嫌餐饮油烟超标排放。 2.“荣桂锅边糊”餐饮店,厨房窗户下有用液化气炉烧开水,蒸汽通过窗户上的排气扇排向小区,未发现油烟污染现象。 3.“小庄特香鸭面”、“金虾五香面”两家餐饮店店内无设置厨房,未发现油烟污染的情况。 4.“重庆万州烤鱼”在11幢西侧占道经营,顾客喧哗噪声扰民。 | 是 | (一)对“八宝砂锅饭”、“亚荣稀饭”、“重庆万州烤鱼”三家餐饮店涉嫌油烟超标排放的问题: 1.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清洗油烟净化设备;2.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上述三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3.在未提供检测报告之前,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及时跟踪其整改,如情况严重,督促其歇业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 (二)对“重庆万州烤鱼”占道经营产生噪声扰民,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现场制止,现场已整改,并按职责分工也将情况反馈芗城区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 | 无 |
| 22 | 5319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2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梅洲乡324国道旁,土窑砖厂,污染环境。 | 诏安县 | 大气 | 经查,该机砖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有建设废气除尘脱硫装置,采用无顶窑工艺进行生产,该工艺已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列为淘汰项目,县政府已于2017年5月4日印发《关于对全县范围内建筑小石灰(砖瓦)土窑进行淘汰取缔的通知》(诏政综[2017]49号)。 | 否 | 根据《关于对全县范围内建筑小石灰(砖瓦)土窑进行淘汰取缔的通知》(诏政综[2017]49号)文件要求,5月19日梅洲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砖厂采取断电和拆除设备措施,现场拆除了变压器和部分窑体及窑前工棚。 | 无 |
| 23 | 5320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3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富康路21号,成兴快餐店,油烟直接排放,影响附近中学。 | 南靖县 | 油烟 | 经查,成兴快餐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仅于灶台上方墙面安装一台排气扇,炒菜时油烟通过排气扇直接外排。执法人员对饭店排放油烟进行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再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 是 | 南靖县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快餐店负责人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业整改,并要求于3天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做到油烟依规达标排放;同时,将灶台上方墙面处安装的排气扇自行拆除; 快餐店负责人承诺停业整改,于3天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无 |
| 24 | 5321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4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1.三东村东阳、大埔村欣和木业、马山村百亿木业、马山村坑内云泰木材加工、马山村福隆欣木材加工、上坑村林建发等多家木材加工厂,污水严重渗入地下,噪声极大;2.三东村边非法大型采矿,破坏植被,放炮导致周边群众房屋受损,空气污染严重。 | 云霄县,常山开发区 | 水、噪声、生态 | 经查,(一)关于木材厂问题的核实情况 1.云霄县政泽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复,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2017年5月18日检查时,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备锯台等设备已全部拆除。无污水渗入地下现象。 2.云霄县欣和木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原置于车间厂房外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线已拆除并进一步拆除用于设置该生产线的敞开式车间。根据环评要求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 3.马山村百亿木业,2017年5月18日,县环保局、林业局、云陵工业开发区工作人员经全面排查在马山村辖区内没有找到该家企业。 4.云霄县云泰木材加工厂。县环保局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锯台1台,刨板机1台。企业有办理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根据环评要求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 5.云霄县福隆兴木材加工厂2017年5月18日检查时,无生产,主要生产设备锯台3台,刨板机5台。项目涉嫌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 6.云霄县林建发木材加工厂。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县环保局2017年5月18日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锯台1台,刨片机2台。现场监测厂区边界噪声最大值为52.6分贝,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排放限值,根据环评要求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 (二)关于“三东村边非法大型采矿”问题的核实情况 1.关于投诉人反映“三东村边非法大型采矿”的事项,经核实该矿山企业2012年12月17日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权许可证(证号:C3506002010127120104041),有效期限2012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7日;2015年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闽)FM安许证字[2015]E12号),有效期限: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因此,投诉人反映的“三东村边非法大型采矿”情况不属实。 2.关于投诉人反映“破坏植被”的事项,经核实该矿山采矿方式是采用露天矿山纵深孔爆破后,进行粉碎加工,并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生态修复。因此,投诉人反映的“破坏植被”情况属实,但属于合法的开采生产工艺。 3.关于投诉人反映“放炮导致周边群众房屋受损”的事项,经现场核实,距该矿山企业直线距离最近的1间房屋及3间相邻房屋的围墙和室内,未发现任何受损现象。另根据厦门市九安安全监测评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矿山企业2015年8月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APJ-(国)-568),矿区周围300米内没有村庄或居民区、高压线,生活区设置在矿区范围南西侧300米外,属于安全距离。因此,投诉人反映的“放炮导致周边群众房屋受损”情况不属实。 4.关于投诉人反映“空气污染严重”的事项,经现场核实,该矿山企业配备两台远程除尘炮雾器喷程约20米高,物料输送带采用水管式喷淋,上述设备均能正常运作,对大气未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投诉人反映的“空气污染严重”情况部分属实。 | 是 | (一)关于“云霄县莆美镇木材加工厂”事项 1.云霄县政泽木材加工厂。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于2017年5月4日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关停加工点、拆除加工点设备的决定(云林复通〔2017〕003号)。2017年5月18日现场勘察,该加工厂已拆除全部生产设备。 2.云霄县欣和木业有限公司。按照2017年5月13日县环保局、土地局做出的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督促该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3.百亿木业。马山村辖区内无该家企业。 4.云霄县云泰木材加工场。县环保局于5月18日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的决定(云环限〔2017〕43号),立案查处。 5.云霄县福隆兴木材加工场。县环保局于5月18日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云环限〔2017〕42号,立案查处。 6.云霄县林建发木材加工厂。县环保局于5月18日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的决定(云环限〔2017〕44号),立案查处。 (二)关于“三东村边非法大型采矿”事项 针对现场调查发现的问题,常山开发区环保部门立即责令该矿山企业加装“阻尘罩”,并加强生产中管理,严格执行洗车、运输车辆遮盖、道路清洗等程序,最大程度预防控制粉尘扩散。5月20号开发区检查组再次检查时,该矿山企业“阻尘罩”配备已安装到位,并执行洗车、运输车辆遮盖、道路清洗等预防控制粉尘扩散工作,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 | 无 |
| 25 | 5329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5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东泗乡水浒村上游,果林场、农场及周边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影响下游水浒村饮水安。 | 龙海市 | 水 | 经查,东泗乡埭口农场及周边现场未发现生猪存栏现象,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未影响水浒村饮水安全。 | 否 | 对埭口农场已清除关闭的3处养猪场,要求他们未通过生猪养殖标准化改造验收,不准饲养生猪。 | 无 |
| 26 | 5330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6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蔡港河,恶臭熏天。 | 龙海市 | 水 | 经调查核实,石码镇蔡港河有异味情况属实。自策划后港片区改造工程以来,龙海市已组织对石码镇蔡港路港道进行清淤。对改造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拆迁工作,有效的减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蔡港河现象。 2017年5月18日,龙海市组织相关单位到石码镇蔡港河道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局部河段仍有淤泥未清理干净,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从5月19日开始,石码镇立即组织人员对蔡港河进行清淤整治、疏通河道,并引入活水,保证日常排水通畅、改善水体质量,以上工作5月20日前完成。 | 是 | 下阶段龙海市将加快对蔡港河所在片区旧城改造进度,目前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将对蔡港河实施截污纳管,从根本解决污水收集问题。 | 无 |
| 27 | 5339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7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黑砖厂,长期无证经营,黑烟未处理直接排放。 | 漳浦县 | 大气 | 经查,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机砖厂现场有一套挤砖机及相关制砖设备,建有一座12门无顶轮窑。该机砖厂采用无顶轮窑工艺和生产粘土实心砖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型,晒场堆放有部份半成品,未办理用地等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在5月19日现场检查当天,该机砖厂的焙烧窑炉处于停炉状态,没有窑炉烟气对外排放,不具备废气检测条件。 | 是 | (一)漳浦县国土局已于2017年5月19日对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机砖厂非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 (二)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于2017年5月19日向该机砖厂发出《通知书》,建议立即停止采用无顶轮窑生产粘土实心砖的行为。 (三)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申请停止供电文件。 (四)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已向该机砖厂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 | 无 |
| 28 | 5343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8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文区龙文花园与东升花园之间,多家小餐馆油烟、污水直排,污水管道长期堵塞。 | 龙文区 | 油烟、水 | 经现场调查核实,26家餐饮店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将处理后的油烟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该道路两侧的店面污水全部接入龙文花园和东升花园两个小区的污水管网,并分别汇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在龙文花园一侧有一处污水由人行道污水井盖溢出的现象,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是 | 龙文区城建局对道路两侧共370米长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19日全部完成清淤疏通工作。 | 无 |
| 29 | 5345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29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岩溪镇上蔡村,非法修建大型养殖场,无环评、滥伐树木、污水直接排放入河。 | 长泰县 | 其他、水 | 经调查核实,岩溪镇上蔡村目前在建的养殖场仅有福建鸿森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一家,该养殖场于2015年12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017年4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公司成立和建设合法合规。林业部门于2016年3月2日依法依规审批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11.2589公顷(闽林地审〔2016〕154号),林班号为10大班020、021、022、030、031小班,林权证号为泰林证字(2008)第01590号,地类为采伐迹地。10大班020、021、022、030、031小班上的林木已于2015年12月29日经省林业厅审批同意采伐,面积共计14.8公顷,采伐证号为漳泰集采字〔2015〕83号。该公司已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25178元,林木采伐手续完整,不存在滥伐树木。 该养殖场目前还未投入生产,没有产生生产生活污水,不存在污水直接排放入河。长泰县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该养殖场依法建设和经营。 | 否 | 检查组要求福建鸿森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要依法建设和经营,在建设过程中,要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加快植被恢复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建成投产后,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养殖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各相关部门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合法经营。 | 无 |
| 30 | 5347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0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石榴镇石古农场内,某机砖厂,无环评,排放黑烟。 | 漳浦县 | 大气 | 经现场检查:该机砖厂现有一套制砖设备、一座12门无顶轮窑、一座24门朝天轮窑,晒场及窑内堆放页岩粉煤灰空心砖和部分粘土实心砖;该机砖厂用地属吴锦山向国营福建省漳浦石古农场租赁,并按合同每年向农场缴纳租金及承包款;该厂年产300万块空心砖项目环评报表于2007年通过漳浦县环保局审批,但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12门无顶轮窑系2014年新建的年产40万块空心砖的窑炉,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手续;承包人吴锦山称:现场粘土实心砖系外购用于烧制空心砖的辅助用品。2017年5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机砖厂焙烧窑炉处于停炉状态,窑炉烟囱没有烟气对外排放,不具备废气检测条件。 | 否 | (一)漳浦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5月19日向该机砖厂发出《关于责令漳浦县漳石机砖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浦环察字〔2017〕37号),并予以立案; (二)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于2017年5月19日向该机砖厂发出《通知书》,建议其立即停止采用无顶轮窑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行为; (三)国营福建省漳浦石古农场对该机砖厂发出通知书。 (四)该机砖厂已于2017年5月20日开始自行拆除2014年新建年产40万块空心砖的窑炉。 | 无 |
| 31 | 5352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1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坂里乡:1.坂新村五组西侧晋康纺织厂,污水未处理直排河流;2.白沙水库被私人承包后改变用途变为鱼塘,影响水库水质 | 长泰县 | 水 | 经查,1.漳州晋康化纤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重点查看了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长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近期无废水超标排放记录。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该企业废水总排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2.坂里乡白沙水库属于灌溉为主兼多种经营的小(二)型水库,非饮用水源。目前承包方将水库用于养鱼,连接水库的两条灌溉渠道在用,其中,往新春村方向渠道长1000米,往坂新村方向渠道长600米,满足水库下方农田的灌溉需求,该水库用于农田灌溉的基本功能没有改变。同时,坂里乡政府已联合长泰县环保局对白沙水库水质进行取水监测。 根据调查组调查核实:该水库属于灌溉为主兼多种经营的小(二)型水库,承包方在满足农田灌溉的前提下,用于养鱼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并没有改变水库用途。针对投诉人反映“影响水库水质”的问题,目前坂里乡政府已联合长泰县环保局对白沙水库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指标正常,未影响水库水质。 | 否 |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 无 |
| 32 | 5369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2 | 投诉人反映:1.漳州市长泰县华祥电源、厦鹭电化、长庆化工、海大饲料、鸿大革业、联盛纸业、敦信纸业等企业污染严重。2.联盛纸业、敦信纸业在晚间和下半夜偷排废气废水。 | 长泰县 | 水、大气、其他 | 经查,被诉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1.福建华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于3月20日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17年5月19日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2.福建省厦鹭电化有限公司拟搬迁至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目前已启动搬迁工作。 3.福建省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炉外湿法脱硫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执法人员现场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数据显示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19日晚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4.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炉外湿法脱硫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执法人员现场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数据显示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19日晚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5.福建长庆化工有限公司水膜除尘、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废水循环池处理完后回用于造气脱硫和碳化循环。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19日对该公司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6.福建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旋风除尘设施和布袋除尘、虾类生产车间化学除臭、锅炉麻石高雾化脱硫除尘等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19日对该公司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7.福建鸿大革业有限公司6座气相淋洗回收塔、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长泰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19日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 否 | 1.福建省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5月与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池池体密闭项目》技术协议,池体密闭加盖材料已采购到位,已经着手密闭加盖工作。 2..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5月8日先用塑料布对水解酸化池、污泥收集池进行临时加盖,并用木条进行固定。 3.福建长庆化工有限公司已在施工建设煤渣、粉煤灰钢屋架的储存场所。 4.福建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烘干冷却已配套废气收集设施,下一步将着手施工配套鱼料车间废气收集设施。 5.福建鸿大革业有限公司围挡墙、围堰加高工程已整改完成。 | 无 |
| 33 | 5371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3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枋洋镇科山村刘*源的废石渣堆放点,占用耕地46亩(其中基本农田21亩)、林地50亩,破坏生态,水土流失,雨天冲刷污染水环境。 | 长泰县 | 水、生态、其他 | 经调查核实,村民刘来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长泰县枋洋镇科山村大湖建设废石渣堆放点。经测绘队现场测量和国土部门确认:该堆放点占地面积22.63亩,其中占用耕地5.3亩,交通用地0.27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13.49亩,设施农用地2.32亩,草地0.86亩,且没有办理相关用地和审批手续。县林业部门聘请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厦门分所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该地类是非林地。石渣堆放点由于植被损毁造成整体生态环境破坏且该土坝未进行绿化,未完善排水设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业主修建有沉沙池2座,一定程度减少了水土流失对下游的淤积;修建约150米排水沟,基本保证水流畅通,避免了径流漫流。 | 是 | (1)枋洋镇责令停止使用该堆渣场,并发放关闭使用通知书和组织电力、国土等部门现场拆除烘干设施;(2)县国土局对该堆放场违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3)县林业局对该堆放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立案查处;(4)县水利局水土办责令刘来源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的罚款,另要求业主及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治水土流失;(5)责令枋洋镇政府提出堆放场整改复垦方案;(6)责令堆放场业主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堆放场的坝体加固、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完善排水设施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 | 无 |
| 34 | 5373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4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北溪头村的漳州金亿纸业有限公司(原龙海市北溪头民政造纸厂),厂中私自建设胶合板加工厂、化工合成制造工厂、家畜养殖等小型非法加工厂,未经审批、无环保设施,严重破坏环境,污染九龙江水域。 | 龙海市 | 水、其他 | 经查,漳州金亿纸业有限公司将3个空余的厂房分别出租给3家纸制品加工场。此外,厂内还有一条胶合板生产线,以及一个养鸭场。未发现厂内有化工合成制造工厂。1.龙海市榜山朝圣纸制品加工场,现场没有生产,没有工人,机台没有运行,车间内堆放有生产原料(黄纸和染料)及成品。2.龙海市榜山丽惠纸制品加工场,现场没有生产,没有工人,机台没有运行,车间内堆放有生产原料(黄纸和染料)及成品。3.龙海市榜山众鑫纸制品加工场,现场没有生产,没有工人,机台没有运行,车间内堆放有生产原料(黄纸和染料)及成品。 胶合板生产线在该厂区内的空地上,现场虽未生产,但周边堆放有原材料,在厂区空地上堆放有晒板架,车间仓库内还堆放有切好的木板,种种迹象表明,此厂区从事过胶合板生产。 养鸭场在该厂区靠近九龙江西溪的一口大鱼塘上,养殖着约有1500只鸭子,鱼塘水位较低,无法向九龙江西溪排水。 | 是 | (一)龙海市榜山朝圣纸制品加工场、龙海市榜山丽惠纸制品加工场、龙海市榜山众鑫纸制品加工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龙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予以立案查处,各处以投资总额5%的处罚,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龙海市环境保护局对3家加工场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二)依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开展胶合板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5〕48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开展胶合板企业违法反弹复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6〕103号),榜山镇政府于当天对胶合板生产线予以取缔。 (三)榜山镇政府对养鸭场下发了《水环境整治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已于2017年5月22日拆除完毕。 | 无 |
| 35 | 5378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5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浮宫镇溪山村通往浮宫大桥县道两侧,有家染布厂、屠宰场、电镀厂,经常排毒烟、毒气、毒水。 | 龙海市 | 水、大气 | 经现场检查,1.龙海市浮宫连松纺织品加工厂未在生产,没有染色工序,厂区车间无成品及生产原料堆放,但有一台热定型机,据业主林连松介绍,该厂已搬迁到南溪湾工业区,已购买新型设备,车间热定型机为准备淘汰待出售设备。现场两台燃煤锅炉已停止使用,无燃料堆放。2.漳州市美嘉新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在屠宰,生猪屠宰生产线设备未在运行,待宰区有32头待宰生猪存栏,车间地面存在少量冲洗废水,废水排入水污染物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在开机运行,龙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消毒池采集了水样。0.5t/h燃木材立式锅炉和燃柴油二段焚烧炉未使用,该公司已定购了电锅炉,尚未安装。3.龙海市永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中一条卫浴半自动线正常生产,酸雾喷淋吸收塔有开机运行,废水处理设施正常开机运行,据现场负责人介绍,目前日处理废水量约25吨左右,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化总排口正常出水,水质目测呈清澈状,龙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规范化总排口及铬镍系废水排口采集了水样。4.龙海市烨明工贸有限公司由于工人已下班,两条生产线均没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4台酸雾喷淋吸收塔中有1台在运行吸收处理车间内散发的酸雾。 因龙海市环境监测站没有铬酸雾检测的资质,5月19日下午,龙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龙海市永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和龙海市烨明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再次检查,这两家企业均有一条线正常生产,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均有正常运行,现场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这两家电镀企业的铬酸雾和盐酸雾排气口进行取样检测。同时龙海市环境监测站对海市烨明工贸有限公司的镍铬沉淀池和总排口采集了水样。 | 是 | 1.龙海市环保局对漳州市美嘉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进行立案查处,处以5万元罚款,将在行政处罚程序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2.龙海市永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和龙海市烨明工贸有限公司的废水和废气检测结果如果超标,龙海市环保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 无 |
| 36 | 5400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6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云霄县下河乡梅林村,有村民在饮用水周边良田大量放殖牛蛙,将大量污染物等直接排到河水。 | 云霄县 | 水、生态 | 经调查核实,云霄县下河乡梅林村牛寮自然村区域存在养殖牛蛙行为,该养殖户并未办理相关养殖证件及手续。该养殖区域在边远山区,距离车圩溪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18公里。养殖面积为2.1亩,占用的土地为山坡地,发现养殖废水直接外排。 | 是 | 云霄县对该牛蛙养殖行为进行整治,对养殖设施进行拆除,于5月20日已全部清除完毕。 | 无 |
| 37 | 5408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7 | 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北溪头村三星造纸厂,占300亩耕地不断扩建,污水排入九龙江,烟囱冒黑烟。 | 龙海市 | 水、大气 | 经查,三星造纸厂没有生产,锅炉已整修完毕但没有运转,炉腔清空,炉体无余温,烟囱无冒烟。燃料场存放燃料为旧薪柴,没有参杂废塑料、塑料包装绳、海绵等。污水设施总排口未见排水,造纸车间有工人正在维修造纸机的烘缸设备。因企业报备停产,COD在线监控自2017年4月28日6时后无数据显示。 经龙海市国土资源局核查,该造纸厂于1992年开始动工建设,“四至”为:东至沈海高速公路,西至排洪港道,南至堤岸,北至九龙江。地类为工业用地,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179.793亩,现用地166.5亩。 | 否 |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 无 |
| 38 | 5413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8 | 漳州市漳浦县佛谭镇梧里村融达砖厂生产黏土实心砖,环保设备长期闲置,未使用。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 | 漳浦县 | 大气、其他 | 经查:1.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用隧道窑生产线,利用煤矸石、煤渣、粉煤灰、石粉、建筑废渣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烧结实心砖,属于产业结构中的新型墙体材料;该公司生产厂区内现场堆放部分实心砖成品和半成品;该公司生产的实心砖主要原材料是石粉、渣土、煤矸石,原材料堆场堆放有煤渣、煤矸石、石粉等材料;进场原材料内业资料显示的原材料和堆场堆放原材料一致,现堆场堆放的渣土是石粉、煤矸石。 2.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已配套建设相应的窑炉烟气治理设备,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该公司未进行生产,因此,未能对该公司窑炉烟气进行采样监测,待该公司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后,再对窑炉烟气进行采样监测,并及时补充上报废气检测报告。 | 是 | 漳浦县环保局对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关于督促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排污,否则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 无 |
| 39 | 5417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39 | 漳州市漳浦县石榴镇梅西村西机机砖厂,盗挖田土烧制实心砖,无任何环保设备,烟囱冒黑烟未经处理直排。 | 漳浦县 | 大气、其他 |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并经过石榴镇政府和梅西村委会确认,石榴镇梅西村辖区内没有西机机砖厂,也不存在其他机砖厂,也没盗挖田土。 | 否 |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 无 |
| 40 | 5441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40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文区钱隆学府莘园小区动力杯餐厅,油烟扰民,抽油烟机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 龙文区 | 油烟 | 经现场调查核实,动力杯餐厅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管道经净化装置直排雨水管道,未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且厨房不密闭,造成油烟直排污染;区环保局监测站已对抽油烟机噪音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并未超标。 | 是 | 龙文区城管执法局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动力杯餐厅立即停业整顿,要求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即将排烟管导入市政污水管道,将厨房孔洞封闭,待油烟废气经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餐厅油烟直排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 | 无 |
| 41 | 5447 | 中环督信转〔2017〕220号-41 |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雩林村有大量从事废旧汽车拆解的作坊,环境问题突出,拆解垃圾、汽车五大总成随意堆放,废机油直排水沟、九龙江,电子板、废电池随意丢弃。 | 龙海市 | 其他 | 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雩林村内回收拆解废旧汽车的行为,3月3日之前发现的拆解垃圾、汽车五大总成配件已较规范堆放各自场地上,没有随意堆放的问题;执法人员察看村内水沟、汇入城市内河排污口,未发现有废机油直排水沟现象;两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有废机油、废电路板、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现场未发现有废机油、废电路板、废电池等危险废物随意丢弃现象。 综上,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应为整治前雩林村废旧汽车拆解场的情况。 | 否 |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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