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15件均已办结) 
2017-06-02 19:24 来源: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批15件均已办结)2017.06.02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7218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1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中山公园附近,澳式经典牛排,油烟直接排往小区。龙海市油烟经查,龙海市石码澳氏经典牛排店正常营业,现场有客人在享用铁板牛排和自助餐。厨房有两个炉头和六个铁板烧小炉头,六个小炉头正在加热。该店有安装铁皮管道收集油烟,管道后端安装一套油烟净化器和一台大功率抽气机,有开机运行,处理后的尾气经过管道排到天水宫的街道方向,没有直接排向小区。
该牛排店的老板提供一份由第三方监测机构厦门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5月12日出具的油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ZJCJB-A20170512001),检测结果显示该牛排店的油烟排放均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规定的标准。
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27220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2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1.石亭镇下高坑村,欧凯家具厂,奔哈特家具厂;2.北斗工业园,亚河家具厂(租于丰笙家具厂厂房内),福建家俪福工贸有限公司;3.芝山法庭旁,宏华家具厂,以上企业均无环评,未批先建。芗城区其他经查,信访投诉的企业均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且均未存在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1.漳州欧凯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生产,该公司《木质家具生产线》项目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漳州市芗城区环境保护局违规建设项目备案。
2.漳州市奔哈特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制桌椅生产,该公司《年产10万套木制桌椅项目》于2016年3月28日通过漳州市芗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3.漳州亚和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制家具的生产,该公司《漳州市亚和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漳州市芗城区环境保护局违规建设项目备案。
4.福建家伲福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管家具生产制造,该公司于2014年12月接管忠东钢木家具有限公司,2014年12月8日经漳州市芗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该公司使用《忠东钢木家具有限公司钢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金峰工业区管委会2007年4月3日审批)。
5.漳州市鸿华木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制家具的生产,该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4年3月20日通过漳州市芗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37242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3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金山镇都美村319国道旁边的林星纸业有限公司废水直接排到河里,经常焚烧废塑料,散发臭味。南靖县水、大气经调查核实,南靖县林星纸业有限公司因锅炉改造工期延误向南靖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报告,停产时间延期至2017年5月31日。5月25日再次进行突击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有运行,污水排放口未排放污水,现场及周边环境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漏排废水的现象。锅炉处于停止使用状态,检查时没有生产废气排放。该公司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及周边环境并未发现有废塑料,锅炉周边也未发现使用废塑料痕迹,无臭味产生源。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47248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4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东林村隆福自然村村前的田里有人养牛蛙,污染水质,无法灌溉。大概100亩,分三个地方养,有果树农作物掩盖,只检查了一个地方。漳浦县水、其他经实地勘测,除5月22日查处的7.5亩牛蛙养殖场外,根据举报线索,5月25日又新发现两处牛蛙养殖场,距离5月22日查处的陈志龙牛蛙养殖场约1.2公里,养殖面积分别约为6.4亩和12.2亩。三处养殖场总面积约为26.1亩。据调查,盘陀镇主要有盘陀溪,流经东林村隆福自然村的隆福溪为盘陀溪支流,该三处牛蛙养殖场 的养殖用水均为抽取的隆福溪溪水。同时,陈志龙利用该三处牛蛙养殖场的养殖废水灌溉其承包的200多亩农作物,通过灌溉进行消纳,如果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可能污染周边水质。5月26日,在盘陀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陈志龙停止牛蛙养殖,自行拆除养殖设施。
57270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5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上胡村324国道边上,诏安县胡*民柴油经营部,味道呛鼻,噪音扰民。诏安县大气、噪声经现场核查,胡*民柴油经营部经营储油设备设施已自行拆除,现场未找到张裕立本人,未发现张裕立的柴油经营部味道呛鼻,噪音扰民的现象。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67273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6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铺透村,中铁沥青搅拌站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搅拌站擅自恢复生产。台投区大气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有推土机正在平整场地。执法人员在现场未闻见异味或恶臭。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的生产记录,该公司生产至2017年3月28日,3月29日停产至5月24日。执法人员调查询问该公司的生产经理王荣恒,王荣恒称他们公司于3月29日停产至5月25日一直没有生产,只有隔一段时间开启一些电机和气缸运转检修。
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执法人员从国网福建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角美供电所调阅该公司近2017年3月以来的用电电费清单。清单显示:该公司2017年3月27日用电3590度,3月28日用电3390度;3月29日至5月23日共用电6650度,平均日用电118.75度。从3月29日至5月23日日用电量看,超过平均数的天数有:3月29日用电400度、4月6日用电360度、4月7日用电580度、4月8日用电160度、4月9日用电140度、4月17日用电130度、4月30日用电380度、5月1日用电410度、5月24日用电440度。该公司的用电量与该公司生产经理王荣恒在调查询问笔录所陈述的情况相符。
2017年5月26日,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过《恶臭污染源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4.0mg/m3和臭气浓度30的限值。
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77280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7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路美社,陈*松木材压板厂、林*兵木材压板厂砍伐林地100多亩,无证经营,排放恶臭气体。漳浦县大气、生态经查,1.漳浦县长桥镇志松木材加工场“胶合板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12月通过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年11月重新办理“胶合板生产加工项目”环评审批,并于2017年4月6日通过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清理整顿工作验收。该企业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于2016年3月到期,在未获得延期批准的情况下继续生产至2017年2月,与2016年3月库存相比,现场新增胶合板668片、单板数量7835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2.志松木材加工场占地面积16.2亩,漳浦县林业局已分别于2012年9月4日和2013年8月26日,对陈志松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1328㎡、2232㎡进行处罚。经初步调查,该地块对照2011年林业基本图,地类为有林地,对照2015年林业基本图,地类为非林地,土地管理部门为林业部门。待正式鉴定结果出来后,将依法进行查处。3.该企业已停产,不具备生产监测条件,群众投诉“排放恶臭气体”无法核实。(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陈志松涉嫌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陈志松处以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胶合板668片,单板数量7835片,折合人民币27920元)的处罚。漳浦县林业局同时责令陈志松停止违法行为。
(二)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部分,待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将依法进行查处。
87289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8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金山镇河乾村319国道边,鑫福纸业有限公司,噪声扰民、粉尘扰民。南靖县噪声、扬尘经查,南靖县鑫福纸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排放口未排放污水,现场及周边环境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漏排废水的现象。检查时锅炉设备未运行,无排放大气污染物。厂区及周边环境未发现有工业噪声产生源和粉尘产生源。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97291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9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欣达造纸厂,环保设施未完善,污水直排河里,水面已有泡沫并且水体发黑。南靖县经查,南靖县欣达纸品加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排放口无废水排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边梧宅溪沿溪进行检查,溪水呈现澄清状态,水面无泡沫,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排漏排废水至梧宅溪中的情况。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107297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10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投区角美镇角嵩路新阳工业区,中闽大道南段53号,鑫嘉铭不锈钢金属有限公司,噪音扰民,产生刺激性气味扰民。台投区大气、噪声经查,(一)鑫嘉铭金属有限公司的环保工程建设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t/d,处理钢板拉丝产生的粉尘建设有布袋除尘器及配套建设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仓库。该公司的污染源主要有:1.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板材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5t/d,生产废水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2.废气。①不锈钢板表面拉丝采用机械摩擦方式在不绣钢板表面形成纹路,拉丝过程产生的粉尘;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②配制研磨液过程中,添加稀硝酸产生少量酸雾,经现场核实及查看环评报告其研磨液正常一个月配制一次,且添加稀硝酸量少、添加过程时间短,产生的酸雾量小,该项目无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资。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校平机、剪切线、清洗机、行车、磨砂机、8K抛光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该公司的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车间内,机械噪声经厂房钢板隔阻。4.危废。危废主要是研磨废渣、污水处理站干化池的污泥及剪切线更换的液压油,危废暂存在2#车间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二)该公司东临中闽大道、南隔角江路、西接漳州兴威食品、北靠美乐美铝业,距离周边居民区约有500米,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噪声扰民及产生刺激性气味扰民现象;对此投诉问题,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安局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漳州莲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厂界噪声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根据莲环检测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LHJC-201705-45)检测结果,漳州市鑫嘉铭有限公司的臭气浓度为:①厂界上风向10L、②厂界下风向10L、③厂界下风向10L、④厂界下风向13L;噪声检测结果均未有超标现象。 
投诉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117313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11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华侨新村(可乐园以及兰亭序附近)夜间烧烤摊,油烟扰民。芗城区油烟经巡查,发现华侨新村附近“兰亭序”餐饮店门口确有流动烧烤摊进行经营,烧烤炉摆放在流动摊的推车上。执法人员当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占道经营,并对其经营物品烧烤炉进行暂扣,现已取缔该流动烧烤摊。
根据《漳州市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心城区店外、道路占道经营常态化管理机制》,芗城区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及时制止和查处占道经营行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
127316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12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北环城路新厝村对面弘阳木业,喷漆臭气扰民。芗城区大气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近期有生产过的痕迹,厂房东侧铁皮屋顶和墙壁存在较大的间隙,南侧车间装有四台排气扇,导致车间密封效果不够理想,车间内油漆味道较浓。芗城区对漳州弘阳木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进厂房不规范问题决定书(漳芗环察 〔2017〕83号),责令其封堵东侧车间铁皮屋顶和墙壁存在的间隙,拆除南侧车间的四台排气扇,增强车间密封性。
137317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13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路美自然村的亿源石料加工厂,废渣倾倒河内,堵塞部分河道。漳浦县经排查,发现位于漳州亿源石业有限公司厂界东南边有一条赤岭溪小支流,发现有废石料,侵占部分河道。漳浦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浦水责字2017第08号)和《责令改正通知》(浦水改字2017第03号)两份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弃置渣石的违法行为,限其在2017年5月30号之前自行清除河道内的弃石残渣。漳浦县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浦水责字2017第08号)和《责令改正通知》(浦水改字2017第03号)两份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弃置渣石的违法行为,限其在2017年5月30号之前自行清除河道内的弃石残渣。
147332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14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内社停车场门口,王刚饭店,营业至凌晨2、3点,油烟直排、噪声扰民。龙海市噪声、油烟经查,王钢饭店没有营业,厨房没有使用,厨房有两个炉灶和一个土灶,土灶已停用。该店以液化天然气做为烹饪燃料,未配套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通过排气扇经排气管道外排至店后内社停车场方向。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店日常经营时间约为晚上7点半至凌晨4点半,未能及时制止和提醒客人喧哗以至噪声扰民。龙海市于2017年5月4日向该店下发了《关于油烟废气整改的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于2017年6月7日前配套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后续整改完成投入正常经营后要合理安排经营时间,及时提醒和制止客人喧哗,防止噪声扰民。
157414中环督信转〔2017〕284号-15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芗城区亨立苑小区丹霞路店面“东新海鲜酒楼”无安装集烟瘴,将油烟直排下水沟,油烟扰民。芗城区大气、油烟、垃圾经现场核查,“东新海鲜馆”共有三个排烟口,其中一个排烟口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余两个排烟口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管道排入污水管,涉嫌油烟超标排放。1.对“东新海鲜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3.在未提供检测报告之前,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及时跟踪,如情况严重,督促其歇业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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