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单位: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十四批 2021年12月2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SD2ZZ20211219D001 | 周末的早上及晚上都有人在绥安镇黄道周公园里面使用高音喇叭唱歌,噪声扰民。 | 漳浦县 | 噪声 | 12月20日20时,漳浦县公安局民警协同漳浦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往漳浦县黄道周公园开展现场调查,发现公园西门附近的连廊内有十余名的老年人,并在旁放置有一小型音箱(未开启)正在进行聊天;经巡查,在公园东门附近的连廊内有4名群众进行交谊舞,旁边放置的小型音箱有播放音乐,紧邻该位置的另一连廊里有十余名的妇女进行广场舞等活动,以上人员年龄均为50岁以上妇女及老年人。生态环境局现场工作人员通过使用专业测音分贝仪,设置60分贝以下,引导现场参加娱乐活动的群众设置好活动时音箱音量,即调至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公安局工作人员也对现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并告知若证实发生噪声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现场群众均表示愿意配合,遵守相关规定。 | 部分属实 | 对现场群众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同时,指定漳浦县城管部门、住建部门加入牵头单位,责令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公园管理。 | 办理中 | 无 |
2 | SD2ZZ20211219D002 | 景山街道红山工业区内,张某明在朴船水库旁洗矿。张某山在门牌号1188厂房里洗砂。两家厂均无证照,非法经营,矿、砂来源不合法。 | 龙文区 | 其他 | 1.某明高岭土加工场目前已停止生产,高岭土加工设备虽已去除功能化,但未完全拆除。2.张某山洗砂场目前虽已停止生产,但洗砂设备未拆除。3.①未发现被举报人在龙文区辖区内有非法采矿、采砂的行为。②某明高岭土加工场生产用土主要来源于厦门北站周边建设工程渣土。③张某山洗砂场生产用土主要来源于荣昌工业园区土地平整弃土。 | 部分属实 | 2021年12月21日,龙文区组织龙文区自然资源局、景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龙文生态环境局,对张某明洗矿设备、张某山洗砂设备及搭盖进行强制拆除。 | 已办结 | 无 |
3 | SD2ZZ20211219D003 | 丹诏大道靠北侧的排污管道长期堵塞,村里排污排不了,很臭,一下雨水会倒灌。有向12345反映未解决。是城投集团公司施工。 | 诏安县 | 水 | 2021年12月20日,诏安县接到信访件后,立即对该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丹诏大道北侧污水管网系诏安城投公司于2013年施工建设,现场核实由于丹诏大道北侧现宝瑞新天地工地至诏安县第三实验小学路段的排污管道堵塞,造成上游五一村排污不畅,形成污水积压,地势低洼地在雨天还会形成倒灌现象。 | 属实 | 诏安县高度重视,责令县住建局、城管局、城投公司会同南诏镇人民政府立即整改。12月20日下午起,县住建局派出测量人员对五一村排污管至丹诏大道段和丹诏大道北侧污水管网进行高程测量,排除因高程问题导致排污不畅的原因。12月21日,县住建局派出检测人员,初步检测该路段沿途各污水井,发现各污水井均积水很深、排水不畅,初步断定在第三实验小学一带的污水管网堵塞。因近日均为雨天,积水较多,天气预报12月23日为晴天,住建局将派专业人员,对该路段用气囊堵水、抽干积水后,用管道CCTV检测机器人进入管道摸清污水管堵塞现状并具体定点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淤方案并组织实施。 | 办理中 | 无 |
4 | SD2ZZ20211219D004 | 养了200到300百只的鸡鸭,粪便积水排不出去,气味很难闻。 | 平和县 | 水、大气 | 1.经现场勘查核实,该空地鸡鸭是周边居民养殖,养殖设施属于违规搭建。2.该地块位于居民区内,根据畜禽养殖用地规划,该地块属于禁养区。 | 属实 | 1.平和县城市管理局协同被举报地社区工作人员对养殖业主做沟通工作,并由城市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截止12月22日,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小溪镇政府全力配合城市管理局对该空地养殖设施进行全面关闭拆除,已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5 | SD2ZZ20211219D005 | 漳州市宗信船业有限公司傍晚的时候喷砂、喷漆,影响村民。 | 龙海区 | 大气 | 2021年12月20日傍晚检查时,该公司未在作业,场地内没有工人,现场有两艘钢制船舶已成型还未完工、一艘钢制船舶还未成型,厂界围墙有配套雾化喷淋装置、场地内有炮雾机、密目黑网等防护措施。该公司北侧为道路、河道及虾池,南侧为九龙江,东、西侧为船厂,周边没有敏感点,现场未发现有喷砂、喷漆污染物残留痕迹。经了解,该公司已停工多月,近期只有对一艘船舶进行维修。现场调阅视频监控发现,在2021年10月25日到11月17日期间有一艘船舶(船号:海鹏29)进场维修,未发现傍晚时段有进行喷砂、喷漆作业情况,该船在2021年11月17日后已离场。 | 部分属实 | 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已要求漳州市宗信船业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整改:1.将喷涂工艺逐步改为滚涂刷漆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水性涂料;除锈作业时厂界要增加围墙喷淋、加高加密黑网遮盖等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无组织废气、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除锈、喷漆作业时偶遇有风向影响应立即停止作业。 | 办理中 | 无 |
6 | SD2ZZ20211219D007 | 1、“浦角新村”项目工地(靠近丰山中心小学)的地块上有人用拖拉机运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经3、4年了。2、晚上经常闻到塑胶味,可能是福建元大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磐珉新材有限公司产生的。 | 华安县 | 其他、大气 | 1.2021年12月20日上午,华安县城市管理局在接到福建环保督察信访件交办单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测,地块上堆放的建筑垃圾总面积约3600平方米。通过现场调查了解,该处建筑垃圾多数来源于“丰山家园”周边群众的建房建筑、装修垃圾,部分来源于华安经济开发区工厂的建筑垃圾堆于此处,人为形成建筑垃圾堆放点。2.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闽晋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福建元大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福建磐珉新材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采样检测。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华安经济开发区等相关人员通过周边现场走访排查,未闻到塑胶味。 | 部分属实 | 1.举报问题一:由华安县城市管理局和华安县住建局负责跟踪,由丰山镇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整改。整改时限:30天(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0日)。整改措施:一是对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筛分,将建筑废渣与装修建筑垃圾进行筛选区分。二是将属于泥水砖块的建筑弃渣就地掩埋填平,其它垃圾运往相应垃圾处理场处置。三是采取措施对该地块进行封闭,杜绝群众再次乱堆放。四是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目前,丰山镇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于2021年12月21日组织作业机械进场,开始实施整改。2.举报问题二:由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跟踪,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有企业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 办理中 | 无 |
7 | SD2ZZ20211219D008 | 昨天反映的地点有误,长泰那边是原料库的位置。厂址是在华安县往长泰县坂里乡中间的地方有个监控下面的板材厂。破碎厂就在板材厂里面,还在破碎固废,水有强碱性,没有证照。 | 华安县 | 固废、其他、水 | 2021年12月20日,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沙建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对该投诉地点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现场空地无生产设备,无重新生产破碎的痕迹,未发现有强碱性废水排放。 | 不属实 | 后续属地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反弹。 | 已办结 | 无 |
8 | SD2ZZ20211219D011 | 华易鑫机械有限公司炉渣堆放在厂河对面华高线旁边一白色铁皮围的地方,没有遮盖,下雨天水往外流。 | 华安县 | 水 | 经查,福建华易鑫机械有限公司在九龙江北溪对面确实有一个白色铁皮围的空地,该空地确实有堆放炉渣,现场炉渣有进行覆盖,有一家无名无证照的破碎厂,现场检查时,该破碎厂没有生产,但有破碎炉渣的生产痕迹,根据对负责人童某江的询问,炉渣是外地拉来的,不属于福建华易鑫机械有限公司的。现场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高车乡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通过该堆放点周边现场走访排查,下着毛毛雨,未发现有废水往外流。 | 部分属实 | 2021年12月20日,核查确认后,决定取缔该破碎厂,高车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当场对其进行采取断水断电,给予查封措施,并要求于2022年1月5日前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并对现场的炉渣进行清理。高车乡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督促,强化跟踪落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SD2ZZ20211219D012 | 小溪镇内林村文山组28号附近,有一户人家建有羊圈(养殖20多只羊),羊屎晒在羊圈对面,在居民区边上,气味很臭。 | 平和县 | 大气 | 1.该奶山羊养殖场位于平和县小溪镇内林村文山组42-3,现存栏奶山羊4头、羊羔3头。信访人举报投诉“小溪镇内林村文山组28号附近,有一户人家建有羊圈(养殖20多只羊)”的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养殖户平时在养殖场对面的空地晾晒羊粪便,现场发现已晾晒好的粪便10袋,空地上仍有残留羊粪便,有明显的臭味。信访人举报投诉“羊屎晒在羊圈对面,居民区边上,气味很臭。”的反映情况属实。 | 基本属实 | 1.小溪镇人民政府于12月20日对该奶山羊养殖户下达《责令搬迁或关闭通知书》,该奶山羊养殖户已于12月21日由小溪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关闭。2.内林村村委会已安排人员对该养殖场对面晾晒的空地进行清洗。 | 已办结 | 无 |
10 | SD2ZZ20211219D013 | 陈城镇港口村葫芦山旁边,吴某原(元)改变土地性质,把村里的农用地改成养殖鲍鱼。 | 东山县 | 生态破坏 | 陈城镇港口村村民吴某元建设鲍鱼场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其用地应按设施农业用地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且该鲍鱼场存在时间久远,在历次土地调查中,已将土地地类变更为设施农业用地,与实际用途一致,不存在改变土地性质。 | 不属实 |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海洋与渔业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及各类专项行动,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严厉打击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用于其他经营用途的行为,促进东山县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 已办结 | 无 |
11 | SD2ZZ20211219D014 | 投诉人对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SD2ZZ20211213D005办理情况不满意,提出:1、平和县文峰镇黄井工业区文美村到西蝉村之间都是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表示处理结果回复是个别企业不属实;2、文峰镇前埔村路口靠近三坪风景区公路的河道源头,以及南虾村到柴船村这块区域存在盗挖稀土,表示这个现象目前还是很严重,不是以前存在。3、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林某智在三坪村下学组破坏耕地,建民宿,自然资源局有确认违法行为但后续没有整改拆除,投诉人表示有人把他的信息透露出去,投诉人通过门口的监控未看到有人去现场核查,只停留在纸面。 | 平和县 | 生态破坏 | 1.平和县文峰镇黄井工业区文美村到西蝉村之间文美片区现有在产企业69家,涉及高污染企业10家;属于高耗能行业企业9家。2.文峰镇前埔村路口靠近三坪风景区公路的河道源头,以及南虾村到柴船村这块区域,近期从未发现新盗采稀土行为。3.2021年12月15日上午8点25分许,调查人员已到达三坪村下学组的该信访反映的位置进行现场检查,不是所有村民住宅门口的监控都能看到;现场检查期间,该宗反映的是占地建房问题,调查人员主要对用地当事人与用地手续进行调查,并无需要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也无投诉人信息。 | 不 属 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12 | SD2ZZ20211219D015 | *培兴个人养殖鸭子(2000多只),养鸭废水流往投诉人的私人水库,鸭子也到水库去,导致水库里的鱼死了很多(今年降雨比较少,水库水量不多)。 | 漳浦县 | 水 | 经排查,*培兴名字是*佩兴,漳浦县大南坂农场第二作业区人,养鸭场位于大南坂镇青年山村村部附近,经济林下建有简易饲料房1间约20平方米,搭有简易塑料棚2座约80平方米,1座塑料棚育雏舍约60平方米。养殖场下方有一口水塘约7亩,现场测量离大南坂镇建区830米,离鹿溪流域最近距离2600米,根据《漳浦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浦政文[2020]3号)属适养区。现场调查当日周边果园及经济林下有40日龄存栏肉鸭2200羽,8日龄雏鸭存栏2000羽,发现鸭子游入水塘,未发现养殖废水流入水塘,未发现死鱼现象,排查周边出水口未发现池塘水流入外环境。 | 部分属实 | 立即责成养殖场业主做好整改:1.将鸭子圈养,严禁入水塘;2.加强日常管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清理养殖场鸭粪,无害化后全部还田;3.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杀。 | 已办结 | 无 |
13 | SD2ZZ20211219D016 | 武安镇鹤亭村待照亭梨子园(待照亭加油站进去2公里多左手边)有一家养牛场,导致周边空气很臭。 | 长泰区 | 大气 | 经调查,王某国养牛场建有1座1260㎡阳光棚用于牛粪便晾晒,现场阳光棚四周塑料膜未及时落地封闭。经周边巡查,养殖场周边约30米内确有轻微的牛粪臭味。 | 基本属实 | 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现场向王某国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王某国立即落实养牛场粪便晾晒阳光棚四周塑料膜落地封闭措施。王某国现场立即对阳光棚四周塑料膜进行落地封闭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4 | SD2ZZ20211219D017 | 绥安镇后楼池聚源广场小区福建珍汇有限公司无证经营KTV和餐厅,噪声扰民。 | 漳浦县 | 噪声,其他 | 1.针对投诉者反映的“无证经营KTV和餐厅”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公司主要经营白酒销售,场所共有两间,一间是员工就餐的餐厅,另一间是公司接待的场所。经核实,该厂所是内部员工食堂,不对外营业,员工在休息时间,有时在餐厅里唱歌自娱自乐,并未对外营业娱乐项目。2.针对投诉者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该公司餐厅配置的多媒体音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 部分属实 | 针对投诉者反映的“无证经营KTV和餐厅”问题,经漳浦县文体旅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公司的餐厅是内部员工食堂,不对外营业,员工在休息时间,有时在餐厅里唱歌自娱自乐。该厂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未向公众开放,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娱乐场所;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查看,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市场监管局的证照齐全有效;针对投诉者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经县公安局现场排查,福建珍汇有限公司店内摆放着烟酒等物品,里面有两间房间,一间厨房饭厅,另一间内有大圆桌、投影仪、麦克风、音响等设备;但未发现举报件中所说的经营KTV行为,也未发现有偿陪侍等现象,亦未发现噪音干扰他人的行为;经询问法人代表,该房间平时用于客户品酒,偶尔举行家庭聚会使用;县公安局绥安所民警当场对该公司法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要做好隔音措施,不能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休息。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SD2ZZ20211219D018 | 角美镇鸿渐村周边石板材都已关停,但是鸿利石材厂仍然在生产。 | 台商区 | 其他 | 2021年12月20日15时05分,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鸿渐村林尾后340号的龙海市角美鸿利石制品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加工场环保手续经过审批,符合要求,可以生产。检查时未生产。2021年12月14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存在未按要求贮存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 | SD2ZZ20211219D021 | 通北街道南坑北路大同家园“吴永小炒店”晚上占道经营,油烟直排,油烟净化器长期没有使用,影响周边居家生活,2017年至今多次拨打12345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 芗城区 | 大气 | 2021年12月21日20时,芗城区城管局联合通北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1.该商家另外租用漳华路2-21号店面用于堂食使用,现场未发现有占道经营现象。2.该商家有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有经过净化器处理之后排放。 | 部分属实 | 1.加大夜间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占道经营违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2.执法人员已要求商家加强文明经营管理,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维护。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餐饮店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预计2021年12月26日出来,届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 办理中 | 无 |
17 | SD2ZZ20211219D023 | 旧镇镇桥头村桥头下角2号村民林某贵在家中搞海产品加工,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村旁的小溪,经常通宵生产,机器噪音影响周边老人小孩休息,生产时味道很臭。 | 漳浦县 | 水、噪声、大气 | 经核查,旧镇镇桥头村的漳浦县桥贵水产品加工场主要从事海虾干产品加工,该加工场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属于家庭式小作坊。现场检查时该家庭作坊未生产,生产废水接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旧镇镇桥头村小溪,小溪水可闻到异味。生产过程的噪音主要来自于该加工场内小型烘干房机器噪声。经调查,该加工场夜间生产次数较少,今年以来约10余次,主要是原料(养殖虾)较多时,为保证产品质量夜间加工。海鲜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异味。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第19类(水产品加工),鱼油提取及制造、年加工十万吨及以上的、涉及敏感区的水产品加工需办理环评报告表,漳浦县桥贵水产品加工场不属于这三种情形,不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责令加工场完成以下整改:1.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减少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加强加工场烘干房隔音降噪措施。3.加强烘干废气收集处理,避免异味扰民。 | 办理中 | 无 |
18 | SD2ZZ20211219D024 | 1.反映位于石亭镇埔里村埔里大桥下有人长期晚上偷挖稀土,白天覆盖,当时有报案处理目前已停止,但周边600多亩地被破坏。2.个人摘种300多棵绿化树被金峰开发区强制挖除后,造成损失未得到有效解决。 | 芗城区 | 生态破坏、其他 | 1.经核查,联十四线天宝镇埔里大桥周边没有盗挖稀土痕迹。2. 2020年3月,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天宝镇人民政府按照《芗城区金宝园区(天宝片区)南山片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漳芗政文〔2020〕29号)组织实施征迁,每亩开荒地的补偿标准为青苗6000元加奖励6500元,即每亩12500元补偿款。2020年12月,天宝镇人民政府完成全部194亩征迁工作及土地和附属物赔偿。2021年1月初, 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发现天宝镇埔里村已征194亩及周边已征用地范围内出现部分青苗被破坏情况,立即委托金峰腾峰建筑公司组织对该地块进行围挡,随后多次对该地块进行复垦,合计面积192亩。截止目前,该征迁范围内已恢复现状。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19 | SD2ZZ20211219X001 | 榜山镇雩林村汽车拆解行业经整治后已全行业退出,但过了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每次有督察组进驻,相关部门就会要求我们搬走。建议政府不要一刀切,允许有条件的申请报废汽车拆解场。 | 龙海区 | 其他 | 1.反映“榜山镇雩林村汽车拆解行业经整治后已全行业退出,但过了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每次有督察组进驻,相关部门就要求我们搬走”的情况不属实。龙海区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对龙海市顺升物资利用有限公司(原漳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龙海收购站)等几个原比较集中的拆解场点进行重点核查,现场未发现有回收拆解的行为或迹象。整治小组又查看榜山镇雩林村其它多处原拆解场点,均未发现私自回收拆解报废车辆的问题,有部分拆解场已经转型种植了苗木,或转为其他用途。2.反映的“建议政府不要一刀切,允许有条件的申请报废汽车拆解场”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中共龙海市委办公室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龙委办〔2021〕77号),龙海区(市)当时根据整治任务要求,提出“实现全行业退出”的整治目标。鉴于榜山镇雩林村拆解场点均属于非法拆解,需全部清理,不属于“一刀切”;至于信访件提出的“允许有条件的申请报废汽车拆解场”要求,今后可根据形势需要,另报龙海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研究。 | 部分属实 | 龙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继续加大对榜山镇雩林村的监管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发现一起打击取缔一起”,切实防止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反弹问题出现。 | 办理中 | 无 |
20 | SD2ZZ20211219X002 | 南靖县过槽村老百姓举报过槽村有个非法盗采沙点(具体地址在过槽村纸箱厂旁边沙埔),破坏农田,大概盗运3万余方沙子,投诉人经常半夜被吵得无法休息。希望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尽快将农田恢复本来面貌。 | 南靖县 | 生态破坏、噪声 | 1.现场检查时,该处存在非法采砂活动痕迹,盗采点旁有大棚蔬菜种植。2.今年11月11日凌晨三点零四分,在过槽纸箱厂旁边沙埔查获一部农用车正在非法盗运河砂。12月1日,南靖县水利局对该起涉嫌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查获该案件至今,未在该处再发现盗采河砂现象。3.黄某泉在投诉地点地盗采河沙,核查地块地类为水田(耕地),面积约4.5亩,涉嫌在耕地上挖沙破坏种植条件,属破坏耕地行为。 | 属实 | 1.南靖县水利局将根据第三方出具的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报告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追究其相关责任。2.南靖县山城镇组织对该处盗采点道路进行封堵并设置警示牌,同时南靖县山城镇、县河砂办继续对该处进行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盗采活动,维护群众正常生活秩序。3.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已责令黄某泉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 | 已办结 | 无 |
21 | SD2ZZ20211219X004 | 投诉人怀疑漳州市福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门口两栋厂房在非法加工,气味恶臭特别难闻。 | 平和县 | 其他、大气 | 举报人反映对象为平和县益泰废品回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面积约 5000平方米。调查组于12月20日下午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房内建设一条废塑料清洗加工生产线,安装有一条清洗线和一台甩干挤压设备,现场堆放有废塑料原料、拧干塑料粒子半成品等物品,没有安装注塑机、热熔机等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设备,未能提供环保相关手续。 | 基本属实 | 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1日对平和县益泰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废塑料加工车间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查封,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移出车间。 | 已办结 | 无 |
22 | SD2ZZ20211219X005 | 霞美镇刘坂村村干部刘某建、刘某心等多人长期违法开采,将址在“漳浦县霞美镇刘坂村(南门路直走到高速路桥往前约350米)”(经度:117.677243,纬度:24.023878)的多亩山地挖白土售卖,并收集生活垃圾回填。希望相关部门立案查明违法事实,并依法追究。 | 古雷开发区 | 生态破坏、垃圾 | 接到转办件后,通过经纬度坐标定位,经现场实地调查,并走访周边群众核实,对周边多亩山地范围开展排查,均未发现挖土行为,也未发现收集生活垃圾回填的现象。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23 | SD2ZZ20211219X006 | 有人租用彩钢板工棚,私自储存外地运来的大量来历不明的废物,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偷偷将废物挖坑填埋在周边土地中。投诉人对该厂是否有合法手续、来历不明废物是否有危害、企业将废物挖坑填埋在周边土地中是否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危害存疑。 | 龙文区 | 大气、其他 | 经调查:举报点的彩钢板工棚内堆放大量吨袋装铝灰,当事人张某坤对转运过程中散落在工棚外的铝灰,填埋在工棚外围空地上并以黄土覆盖,现场可闻到刺鼻气味。据当事人称,这些铝灰11月份由广东运输过来,约600-700吨,目前还没有进行外运处置。 | 属实 | 龙文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场内铝灰和填埋地下的铝灰进行采样监测,并要求属地对现场填埋地块搭设防雨棚进行保护,防止二次污染。下一步,根据检测调查依法查处。 | 办理中 | 无 |
24 | SD2ZZ20211219X007 | 投诉人在12月8日反映的林某伟屠宰场恶臭,污水污染问题,12月13日的县委书记要求林某伟屠宰场立即停业关闭,但是林某伟屠宰场在第3天继续屠宰。林某伟屠宰场无相关证件,希望对该屠宰场彻底关闭。 | 平和县 | 气、其他 |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再次反映林某伟的屠宰场位于铜中村山上蜜柚园,周边没有居民区,屠宰点地下建有一组化粪池,屠宰废水经化粪池发酵流入周边果园用于浇灌蜜柚果树,现场仍有轻微异味,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没有污染周边环境。在12月8日接到举报件后,平和县相关部门已责令林某杰屠宰场停业关闭。由于之后是所在村庄传统风俗节日,当地村民又请求林某伟屠宰肉鸭供风俗节日使用,分别于2021年12月19日和12月20日各屠宰了15羽肉鸭。综上所述举报人所举报的林某杰屠宰场在第3天继续屠宰情况属实;林某杰屠宰场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情况属实;林某杰屠宰场恶臭,污水污染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相关部门立即责令林某杰屠宰场将管道全部铺设到蜜柚果园,对化粪池水完全资源化利用,以防止雨天污水溢流。限期到12月31日完成管道铺设。2.对屠宰点及周边卫生进行一次清理清洗,然后进行一次深度消毒,并定期消毒。限期到12月25日完成。3.平和县相关部门及山格镇政府对林某伟屠宰点实行边督边改,确保废水完全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保证良好的卫生环境。 | 办理中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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