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凡宏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刘卫星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涂坚庆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李政新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境执法二大队大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杨育民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境执法四大队大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林志勇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信息化监控室主任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黄绿青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古雷环境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曾健同志的漳州市龙文环境监测站站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黄伟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林勇同志的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吴莹冰同志的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监测站站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朱晓东同志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陈俊山同志的漳州台商投资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陈毅辉同志的漳州市平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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