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水生态环境相关政策、规划。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市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市、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科长:黄通辉
联系电话:0596-2525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