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夏达凌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黄建新: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复核发现《漳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水刺再生皮革纤维和年产2000吨水解蛋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复核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已按规定告知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报告书》编制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报告书》占地范围外引用的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点位不在现状调查范围内,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拟对你单位和编制主持人黄建新分别失信记分5分。
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单振武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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