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年产万吨白板纸等量技术改造项目 | 漳州市南靖县金山镇都美村 | 南靖县鑫利达纸业有限公司 | 漳州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金山镇都美村,拟将1台25t/h燃煤锅炉改造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脱硝及除尘装置;拟将1台2800型造纸机淘汰,只保留1台4600型号造纸机,并对其进行改造,剔除涂布工艺,变更为年产3万吨白板纸。本次技改项目在现厂区范围内进行,不新增建设用地。具体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1.大气防治措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符合有关要求。 2.噪声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4.水污染防治。厂区内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造纸工序,其余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龙山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山污水处理厂。5.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设置总容积不小于1300m3的事故应急池,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应急阀门,确保事故废水收集效率,配备满足应急要求的人员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与培训,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