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瑞红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漳州市空气质量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漳州市紧紧围绕“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富美新漳州的建设目标,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精准、更有力的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别是今年以来,围绕“保综合指数、保优级天数”等目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持续落实好大气污染源管控措施,力争空气质量继续改善提升、努力摆脱末位。在推进落实好《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创新运用“构建模型”的控源思维系统治气,全市空气质量整体呈逐步改善趋势。截至6月3日,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4、同比改善0.6%、改善幅度居全省第四;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PM10浓度同比改善4.1%、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PM2.5浓度同比持平、改善幅度居全省第四,NO2浓度同比改善12.5%,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三,CO浓度同比改善12.5%、改善幅度居全省并列第四。
虽然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漳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仍排名全省末位。您从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建筑扬尘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等方面,提出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等建议,我局非常赞同。
一、关于“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精细管控联动。一是实施精细化管控机制。2024年11月29日,市环委办印发《漳州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一张表”和模型管控、应急管控“两个指挥体系”,并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模式。二是编制“一图一册一卡”。今年2月28日,市环委办印发《2025年漳州市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将重点管控区域拓展至市区及周边48个重点乡镇,对扬尘源、移动源、工业源、生活源等污染整治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并编制“一图一册一卡”,进一步厘清各辖区、各行业的管控范围、管控方式、管控职责,更加精准推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执法检查联动。整合优化市、县执法力量,灵活采用交叉执法、专项执法等方式,集中选派精锐执法干部,重点盯防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涉气问题较严重地区,坚决遏制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激励机制,加强执法成果比拼和亮丑揭短,激励执法队伍真学真练、敢管敢严。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51人次,检查企业4076家次,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153起,罚款1109.1万元;开展各类检查27638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场所20211家(次),发现各类问题并责令整改1111个,关停、取缔或更换业态20家。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73人次,检查企业695家次,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0起,罚款184.9万元;出动检查人员6219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场所6131家次,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62个,关停、取缔或更换业态3家。
(三)强化行政司法联动。持续加大行刑双向衔接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跨行政区域等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由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指导,适用行政拘留或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处置,积极构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工作格局。2024年来,共查处企业涉大气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刑事案件1件,已移送公安部门。
二、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建议的答复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市委“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招录充实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和专业人员,配齐配强基层队伍,2024年来累计招录引进人才22人。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业务指导,提高干部能力水平。2024年来,共举办大气环境监测、执法和业务技能等业务培训13场,覆盖1500余人次。
(二)加强科技力量支撑。构建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模型,细化建立14套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静态污染模型,精准研判污染源扩散趋势,及早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该模型于2024年9月21日投入运行,运行以来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8.7%,改善率居全省第3,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改善5.0%)。
三、关于“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建议的答复
(一)持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线下公众普法活动,2024年以来共开展活动29次,组织参与人数1232人。强化新媒体普法功能,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推送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2024年来共推送“以案释法”涉气案例4例。
(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基础上,探索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机制,聚焦市区及周边地区48个重点乡镇(街道),邀请1—2名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大气环境污染源及各乡镇、部门大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2025年4月25日,我局将48个重点乡镇空气质量提升管控责任监督员联系方式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予以公布,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涉气污染问题。此外,我局还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定期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状况。
下阶段,我局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并参照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并实施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领导:王金和
联 系 人:李佳文 林振伟
联系电话:2522675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