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漳州信德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张牛原皮改扩建项目等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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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漳环评审〔2025〕书50号 | 2025-12-31 | |
2 | 漳环评审〔2025〕书51号 | 2025-12-31 | |
3 | 漳环评审〔2025〕书52号 | 2025-12-31 | |
4 | 漳环评审〔2025〕书53号 | 2025-12-31 | |
5 | 漳环评审〔2025〕书54号 | 2025-12-31 | |
6 | 漳环评审〔2025〕书55号 |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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