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建设目标
到2027年,工业固废产生强度稳中有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原生生活垃圾保持“零填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持续完善,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七大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及附件组成。
(一)顶层设计方面,围绕源头管控的管理体系与长效机制,从高位推动、规划协同、协同共治、固废智治等四个方面健全“无废”建设机制。
(二)工业固体废物方面,以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为重点,从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行业源头减量、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完善监管体系等四个方面系统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
(三)农业固体废物方面,以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为核心,依托我市现有农业发展优势,从培育农业绿色发展、推动源头减量、完善回收体系和提升利用水平等四个方面,推动农业节能降碳,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四)生活源固体废物方面,以生活源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为着力点,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网络构建和细分收运体系建设两大方面,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控体系。
(五)建筑垃圾方面,从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强化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两大方面,着力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及信息化监管水平,促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
(六)危险废物方面,紧扣重点行业产废复杂、环境风险突出的特点,从源头管控、集中收运、利用处置、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强化危废监管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
(七)健全体系建设方面,从强化制度管理体系、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体系保障、开展关键技术研用攻关等四个方面,全面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综合保障能力。
(八)保障措施方面,从强化组织统筹、夯实技术支撑、强化资金保障、全方位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全面保障。
(九)附件方面,由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以及漳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四部分内容组成。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孙先超
联系方式:0596—252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