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2-10 11:31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2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月11—20262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传真:0596-2072321

通讯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D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兴昌工贸年加工1.2万立方米单板及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双溪口

漳州市兴昌工贸有限公司

福建诚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双溪口,租用漳州煌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厂房,拟扩建年加工单板1.2m3生产线1条、胶合板1.5m3生产线1,配套110.5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及相关公辅设施,建成后全厂年产胶合板2.7m3、单板2m3

1.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NH3-N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2.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锯断、旋切、切边产生的颗粒物、涂胶和热压过程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锅炉废气(颗粒物、NOxSO2)。锯断、旋切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涂胶、热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1)排放;锅炉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40m高排放口(DA002)排放;切边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立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环境风险事故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通过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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