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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扩大)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一次学习会
2026-03-30 10:25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3月27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扩大)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一次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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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特殊重要性

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扎实有力推进。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生态环保工作

要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信号,把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攻坚的重中之重,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真正让蓝天碧水成为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底色。要坚持实干为要,在污染防治攻坚一线锤炼过硬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每一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立足长远,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从严从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成效

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具体工作要求,把深化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各党支部要组织再学习、再领会,确保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把对照检视作为关键环节,对照问题清单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的偏差和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深挖问题根源。要把整改落实作为最终落脚点,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加强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实施,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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