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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4-02 18:38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市委巡察联动二组对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巡察。2025年4月17日,市委巡察五组向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组织承担巡整改落实主体任务的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局分党组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局分党组及时成立以分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措施,牵头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积极推动各自分管内容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联合协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3.增强整改实效。为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局分党组把问题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相结合,一体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集中整改期内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监督,及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高效推进整改落实。

(二)分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1.统一思想,抓好整改部署。局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各分党组成员要有责任担当,做实做细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对照反馈意见进行自我检查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整改工作统一了思想,奠定了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基调。

2.牵头认领,有序推进整改。局分党组书记担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牵头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意识形态思想认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学习成效向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转化,多为属地党委、政府出谋献策。二是紧盯大气环境短板和水环境质量攻坚,制定《2025年龙文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龙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分党组领导作用,强化谋划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分党组和支部工作的薄弱环节。

3.久久为功,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落实责任追究,始终坚持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推动长效机制的落实和执行。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中,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并在召开会议时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班子成员按要求做好笔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龙文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的实际行动。制定印发《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结合单位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班子成员均已落实撰写学习笔记要求。(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召开分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明确“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会议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并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未将学习外化于行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局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当好参谋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做好监管’”要求,主动发挥参谋作用,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机制,为区委区政府查找分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求各班子成员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运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调研,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最终形成调研报告,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效建言献策。发动全局干部利用上下班及周末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截至6月份已发现问题69个,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效。(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班子成员结合自身业务工作,选择调研课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工作,形成4份调研报告。(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机制,发挥参谋作用,分析反馈突出环境问题,提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一是协助筹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发现并通报问题34个。二是通过实施“全民皆兵”制度,发动全局36名干部发现问题,截至6月份已发现问题69个,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生态文明宣传不够深入人心。

整改情况:创新普法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利用龙文区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针对同类型案件问题较多行业进行普法授课。依托志愿服务形式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如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群众参与。(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依托龙文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制定普法宣传方案,针对同类型案件问题较多的行业,组织开展4场专项普法宣传。(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积极谋划生态环境普法活动项目,5月22日,龙文生态环境局依托志愿服务形式,联合龙文区河长办、漳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到郊野公园开展“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增殖放流活动,并向周边群众分发宣传材料。6月5日,六五环境日当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摆摊宣传、环保设施开放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环保普法宣传。(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通过实施《龙文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淘汰2蒸吨以下燃生物质锅炉以及建成区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截至12月31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2,空气优良率达95.2%,优级天数147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2μg/m³、24μg/m³,氮氧化物20μg/m³,六项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8)大闽食品2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设备安装及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龙文区9台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已于2024年底前淘汰7台,剩余2台在2025年完成淘汰。(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指导6家汽修企业完成治理VOCs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1)草拟制定《2025年龙文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施工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道路扬尘、烟花爆竹禁放等管控工作,降低大气污染物本地源影响,提升辖区空气质量。(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协同推动水污染防治有短板。

整改情况:通过实施《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龙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联合河长办强化入河排污口巡查监管,2025年国控上坂断面水质达到Ⅲ类考核要求。(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2)草拟制定《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龙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并报区政府研究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水质提升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3)结合河长办巡河机制,开展河道及入河排口巡查检查,聚焦河道水质问题,确保问题早发现、快处置。2025年国控上坂断面水质达到Ⅲ类考核要求。(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指导朝阳街道谋划《九龙江流域(朝阳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执法大队加强打山溪周边企业巡查监管。根据2025年6月监测结果,打山支渠水质已达地表水Ⅴ类水质(内河标准要求为Ⅴ类),并消除黑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危险废物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印发《龙文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方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评估检查,完善排污许可检查内容,与审批信息互通,及时督促企业更新排污许可。(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5)组织召开2025年度龙文区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培训会,向企业代表讲解危废评估主要内容和问题综合分析,提升企业负责人危废相关业务管理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6)印发《龙文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方案》,将相关台账模板分享给企业负责人,在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过程中指导企业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7)督促1家公司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已将危险废物种类申报齐全。(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8)执法大队组织开展统一学习,日常执法笔录均已完善并体现企业排污许可基础信息等检查内容,并与审批窗口信息互通。(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项目准入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强化“为民办事、惠企服务”意识,严格把关项目准入,自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持续优化审核制度、失信分记分制度,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9)对企业下发责令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书,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0)自查2020年以来的环评文件,共有3份环评文件存在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已立行立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1)环评文件已执行初审和复审多人审核;已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失信记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全面跟踪、梳理2020年来项目资金滞留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及时使用拨付资金,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效率。待《漳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后,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22)督促蓝田经济开发区加快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已按进度全额拨付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3)督促朝阳街道、郭坑镇加快乡村生态振兴项目建设进度,已按进度全额拨付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资金。(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4)对2020年以来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问题。于2025年7月14日配合市局完成《漳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次征求意见,待上级文件印发后遵照执行。(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9.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

整改情况:全面跟踪、梳理2020年来项目资金滞留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及时使用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并发挥环境效益。待《漳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后,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25)对2020年以来的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自查存在的类似问题,立行立改,已无资金滞留情况。(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6)配合市局完成《漳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次征求意见,待上级文件印发后遵照执行。(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10.日常监督目标导向不明确。

整改情况:联合镇街、开发区开展辖区企业开展排查4次,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未发现“未批先建”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7)联合镇街、开发区开展辖区企业对山后支渠周边、浦口工业区、打山工业区等区域排查4次,未发现企业未批先建情况。开展“环保手续类”专题普法1场。(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8)执法大队结合业务工作会,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主要学习《漳州市行政执法检查办案规程》、学习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等。(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9)执法大队与审批股对接全区污染源企业,增加200多家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要求,依法组织执法检查,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1.行政处罚松紧不一。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执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并严格按照《漳州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办案规程(试行)》规范办案执法程序。(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0)执法大队结合业务工作会,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学习《漳州市行政执法检查办案规程》《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学习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等,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1)按照《漳州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办案规程(试行)》规范办案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确保做到事实清晰、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2.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有偏差。

整改情况:严格审核正面清单名录,对照《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函》的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管,大力推行非现场等执法手段,减少对正面清单企业检查次数。(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相关文件精神,对于正面清单内企业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利用在线监控等对企业进行监管,降低对企业干扰。2025年以来对某公司检查5次,均为非现场检查。(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3)根据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情况,严格审核正面清单名录,对照《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函》的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管,大力推行非现场等执法手段,减少对正面清单企业检查次数。(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3.环保网格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追回2名考核不合格网格员补贴,追回1200元津贴款,按上级要求暂停网格化考核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4)根据《漳州市龙文区环境监管网格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漳龙环〔2017〕74号)中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网格员,当年将不再为其发放网格员津贴”的规定和2020年-2024年上级环境网格监管的考核标准。已在巡察期间追回朝阳街道2名网格员津贴款,共计1200元。(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5)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已暂停相应的环境监管网格化考核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监测站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开展监测站实验室资质扩项,监测站常规项目资质覆盖率已提升至80%,达到省市垂改政策要求;严格控制监测项目外包数量,自身具有资质项目均未再委托监测。(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6)已完成监测站实验室资质扩项,目前监测站常规项目资质覆盖率已提升至80%,达到省市垂改政策要求。(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7)2025年以来,监测站严格控制监测项目外包数量,自身具有资质项目均未再委托监测。(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5.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分党组“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分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意识形态领域“211”制度,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38)2025年3月18日召开分党组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分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9)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于5月26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0)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意识形态领域“211”制度,召开2次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1次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和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情况,并做工作部署。(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6.研究通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制度,按照要求召开分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41)召开2次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1次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和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情况,并做工作部署。(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4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工作,12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7.协调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不够用心。

整改情况:对信访办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强化“为民办事”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规范处置群众身边各类生态环境“急难愁盼”信访问题。2025年以来对投诉线索深入分析查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1起,有效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3)加强对每件信访件的办理审核和跟踪问效,对反复投诉件重点会商研判,提出解决方案再组织现场核查处理。2025年以来对投诉线索深入分析查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1起,投诉人表示满意。(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4)执法大队定期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对信访办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要求。目前,信访件满意率较好,重复件较少。(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8.推动“点题整治”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2025年以来,我局共检查工业企业扬尘18家次,发现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推动各镇(街)、区城管局联合组织检查餐饮油烟1024家次,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家,清洗净化装置88家;制止露天焚烧垃圾24起。15座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立台账,监测出水水质,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推动龙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5)推动龙文城管局对烧烤店进行检查和整改,解决油烟直排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6)根据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和龙文区各子项服务协议约定,对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维的龙文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监管和考核。联合区住建局、属地镇街对全区污水处理站全面检查和监督,对每个站建立管理台账,发现管网破损、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及时移交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7)落实点题整治内容常态化监管,推动城管部门加强餐饮油烟管控,街道(镇)共同做好农污设施运行管理以及扬尘管控相关工作,并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19.存在慢作为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福糖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运维招投标工作并签订合同,并做好工作安排,在每年年底前开展新一轮运维招标,避免出现空档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8)完成福糖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运维招投标工作并签订合同,目前水站正常运行。(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9)已做好工作计划安排,将于年底前完成福糖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运维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避免出现运维空档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0.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考勤制度专题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杜绝侥幸心理和敷衍态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实干部作风。(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0)组织学习市局《关于深化干部作风“五不”问题专项整治 进一步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和规范办文的通知》,使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制度内容、明确考勤纪律、规范日常行为,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1.攻坚克难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站位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要求,强化班子成员政治担当,主动开展大气环境治理各项工作。每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通报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落实区域精细化管控机制,通报问题整改。持续推动辖区企业升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本底值。截至12月31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2,空气优良率达95.2%,优级天数147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2μg/m³、24μg/m³,氮氧化物20μg/m³,六项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51)站位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要求,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抓落实,强化调查研究,每月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分析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并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2)针对臭氧污染物本地源的前体物VOCs开展减排,指导6家涉VOCs企业完成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预计减排能力达17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3)落实好区域精细化管控机制,主动排查大气污染问题,2025年以区大气办名义共发出通报4件,均已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2.超范围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学习会,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防止经费列支出现错误。(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4)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学习会,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防止再次出现列支错误情况发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3.财务报销和物资采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及采购工作人员开展采购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制定《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材料归档整理,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55)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及采购工作人员开展采购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6)制定《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单位采购行为,强化单位财政管理,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24.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实施项目月报制度,及时跟踪项目进展,规范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7)2025年5月起实施项目月报制度,各股室、执法大队、监测站每月将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室汇总,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5.合同签订、履行手续有瑕疵

整改情况:追回多支付德晟环保技术公司HW34废酸处置费387元。对2020年以来项目合同自查梳理,制定合同签订审核单,按流程进行合同审批,强化合同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合法合规。(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8)追回多支付德晟环保技术公司HW34废酸处置费387元。(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59)2020年4月与中孚检测公司签订合同中委托检测项目为余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 585-2010),水中的余氯包括总氯(总余氯)和游离氯(游离余氯)。因此游离氯检测费用不属于合同外费用。(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0)对2020年以来项目合同开展自查梳理,未发现其他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1)制定合同签订审核单,2025年6月起,按流程进行合同审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6.采购标的与采购需求不相符。

整改情况:完成2025年福糖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运维、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2个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草拟制定局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62)与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单位协商终止中标项目合同,并按规定开展2025年度福糖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签订合同。(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3)制定《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单位采购行为,强化单位财政管理,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27.运维服务考核未落实。

整改情况:按合同要求完成2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福糖水厂自动监测站运维单位考核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4)按照合同要求开展2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福糖水厂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单位2025年考核工作,收集运维材料。(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8.提前支付质保金。

整改情况:开展合同管理实务培训,强化合同审核把关力度,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5)“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直接付清尾款的情况,系根据《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的通知》(漳财购〔2022〕10号)要求,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6)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学习会,专题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29.未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

整改情况:制定合同签订审核单,按流程进行合同审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7)经调查,该货物采购合同于2021年12月17日签订,供货公司于2021年12月19日送达货物,因单位事务冲突,于2021年12月30日才进行货物验收,并未违反合同2日内交货约定。(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8)制定合同签订审核单,2025年6月起,按流程进行合同审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0.把方向发力不够。

整改情况:强化班子建设,明确分党组成员分工,通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抓实问题查摆,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提升勇于担当尽责的主动性。(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69)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完善单位内部股室设置。(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0)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5次,抓实领导班子成员问题查摆16个,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提升勇于担当尽责的主动性。(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1.管大局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执行,明确议事内容、规范决策程序。(完成时限:2025年7月16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71)遵照《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按要求规范组织召开分党组会议。(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2)在分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研究审议通过《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切实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4日。)

32.保落实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召开2025年度龙文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并按要求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廉政)主体责任书,各股室每半年向分党组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73)召开2025年度龙文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并按要求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廉政)主体责任书。(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4)各股室已于6月10日提交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12月19日提交《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33.谋划研究部署有欠缺。

整改情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分党组专题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5)召开2025年上半年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专题研究分析局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4.廉政提醒谈话不严实。

整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由分党组书记组织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由分党组成员各自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6)由分党组书记王鹏飞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7)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财经人员廉政提醒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8)支部副书记金大勇于4月2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5.涉密人员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涉密人员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开展保密安全专题学习,降低泄密风险隐患。(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79)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涉密人员管理,按要求填写《保密审查表》,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0)组织全体开展保密安全专题学习,集中观看保密工作宣传片,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并取得证书。(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6.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明晰党支部换届选举规范流程,规范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支部选举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1)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在理论学习会上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学习确保经办人熟悉流程,明晰党支部换届选举规范流程,规范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2)对标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标准化支部换届选举流程,细化规定各项流程的执行标准,实现选举流程书面化,并按照流程开展支部换届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提高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建立《退休党员信息动态管理台账》,“一对一”对接邀请退休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党日活动参与率达50%以上。(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4)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2025年5月、6月党日活动参与率分别为73%,77%,均达50%以上。(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5)建立《退休党员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对2名退休党员分别进行“一对一”对接,邀请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8.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开展2020年以来党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6)开展2020年以来党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7)通过召开支委会组织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强调党费使用需经支委会集体研究,防止“先使用后补议”或“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策”情况的发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39.激励担当作为有“温差”。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和能力,制定细化局党支部评议标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8)在理论与业务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和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89)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制定细化局党支部评议标准,严格评议程序,规范评议流程。(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0.严格干部监督有“落差”。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并观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第三集《铁规矩硬杠杠》,强化日常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0)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引导职工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1)组织观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第三集《铁规矩硬杠杠》,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让全体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1.干部能力素质有“偏差”。

整改情况:通过执法证考试,无人机、无人船培训,组织实战场景演练,编制《常见问题指导手册》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方式,增强业务能力,持续建设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2)执法大队剩余2名在编人员已通过生态环境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取得执法证。(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3)执法大队目前持有的无人机驾驶资质认证及无人船操作上岗证可以满足日常执法需要。其他人员通过自行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下一步,将计划采购新型无人机,再培训2名人员,取得证书。(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4)组织开展1场实战场景演练,训练执法人员执法装备使用和实际执法行动,提高每名执法人员无人机操作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5)编制完成《常见问题指导手册》,组织开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窗口人员专业化水平,增强专业业务指导能力,强化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2.中央环保督察个别问题改后反弹。

整改情况:打山溪已消除黑臭,完成三轮中督信访件回头看,未发现问题反弹。(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6)指导朝阳街道谋划《九龙江流域(朝阳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执法大队加强打山溪周边企业巡查监管,根据2025年6月监测结果,打山支渠水质已达地表水Ⅴ类水质(内河标准要求为Ⅴ类),并消除黑臭。(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7)完成三轮中督共65件信访件全覆盖“回头看”,未发现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43.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对2023年以来“双随机”检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利用排污许可系统核查企业排污许可。对8家未检查排污许可材料进行重新调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8)对2023年以来“双随机”检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利用排污许可系统核查企业排污许可。对8家未检查排污许可材料进行重新调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99)通过教育培训,提高每名人员的执法水平,确保执法笔录的完整准确性。(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巡察整改的责任担当和实际成效上。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查缺补漏,完善整改内容。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反馈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逐项查缺补漏,对已完成整改的,常抓不懈。对基本完成整改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进展。

(三)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的打算,突出常态长效。始终做到标准不降、责任不松、力度不减,压实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同主责主业相结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美丽龙文,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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