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漳州市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手册》要求,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水生态环境科
联合执法支队建立水源地水质预警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水源地巡查。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下沉县区溯源排查,及时将排查发现问题移送县区,推动问题整改。
土壤生态环境科
对重金属、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非法倾倒处置固废点、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全市固体废物环境安全,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安全转移、处置;对农村黑臭水体开展现场督导,落实问题整改,力争消除黑臭。
海洋生态环境科
组织对入海排污口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航拍方式,全面排查紫泥镇乌礁洲、浒茂洲及浮宫镇海门岛等有居民海岛的海漂垃圾存量情况,精准推进清理整治。
自然生态保护与应急科
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疑似问题线索调查核实上报工作;加强重要生态空间内非生态活动管控。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对2024年以来未完成整改的水源地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办,督促属地加快整改进度。
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对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雨水排口闸阀、事故应急池、事故废水收集导流系统等设施运行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限期整改。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联合执法支队对停业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现场监督帮扶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对存在的辐射安全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强化停业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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