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运用市场化手段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推动污染减排、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引导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它是我国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也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重要手段。
什么是初始排污权?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和分配的额度内,依法取得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什么是可交易排污权? 现有工业排污单位采用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所认可的减排措施,通过污染治理、技术改造、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淘汰或关停等方式,以及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通过提标改造等方式,所削减的可用于交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我省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是什么?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排污权如何取得?交易价格如何确定?新(改、扩)建项目新增的排污权指标,应通过市场交易、政府储备出让等方式有偿取得。排污权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调节为主,但不得低于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
什么是排污权储备和出让?排污权储备指各级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通过无偿收回、投资入股污染治理设施按比例回收、原价回购等形式,将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量的行为。排污权出让指各级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以公开竞价、协议出让等方式,将政府储备的排污权出让给排污单位的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