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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漳环综〔2026〕1号   

市政府并报市委: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共组织4次集中学习。二是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员培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制专题讲座,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同时,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与执法能力,邀请专家为法制员授课。三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主持行政处罚集体审议会,讨论重大执法决定。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做好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审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25年以来共审查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清单2份,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的情况。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行集中审批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我局承担的38个事项中,已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窗口办理事项234件,网上申报率约89%。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机制。2025年以来,我局审批69个环评项目,其中服务重大环评项目58个。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机制,推广报告表“打捆”审批。四是推行惠企政策。优化民企总量管理。为联盛公司等项目争取到排污权省级园区政策,节约企业投资成本约4386万元。简化小微项目总量管理。共有74家小微企业受益,累计减免1.06吨化学需氧量、0.104吨氨氮、0.73吨二氧化硫、1.18吨氮氧化物、0.53吨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污权购买或调剂。五是服务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综合考虑我市政府储备排污权和我省排污权交易有关政策,统筹指导芗城、龙文等7个县区挂牌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排污指标1132.12吨,成交494.17吨,有力支持85个项目建设,为企业节约资金1200万元,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发展双赢。

(二)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漳州模式”。制定《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评估专家库名单》等制度。2025年,我市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87件,国家移送线索保持100%启动与办结,综合办案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及金额87.30万元,共缴入资金专户25.64万元,增殖放流鱼苗29.62万尾,补植树木14110棵,营林抚育费用20.46万元,完成营林抚育118.61亩,原地修复1万元,清理河道800米,清理外来水生生物385公斤,核销碳汇97.1吨,清理小流域2250米,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三)加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立法。始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一重大民生关切和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我市水、气、土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在《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基础上,我局起草编制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实施细则》,为我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有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三、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共有14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改革打破了“层层设立、上下连贯”的思维。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制定《漳州市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36项行政检查事项和年度检查频次,着力构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执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恶意偷排漏排、私设暗管、第三方服务弄虚作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严打击。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清水蓝天”交叉执法及“两打”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行“科技+”智慧监管模式,通过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非现场手段,精准锁定违法线索。2025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66起,处罚金1792.52442万元,办理配套案件66件,其中查封扣押18件,移送拘留4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法制员一线执法初审、法律顾问专业审核、法制机构最终审核的三级法制审核制度得到持续巩固和深化。二是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帮扶。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我局先后印发《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规程》《漳州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模板》《漳州市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办案规程(试行)》。四是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建立定期案卷评查制度,2025年共开展2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共发出法制提醒函41份。多措并举推进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民生实事活动。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发现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00个、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599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0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3人。六是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6件,减轻处罚案件29件,从轻处罚案件13件,有序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营造宽严有度监督执法环境。试行应约帮扶和预约执法模式,企业可自主申请合规辅导,主动提供“体检式”帮扶、法律政策解读等指导服务,2025年以来,共有35家企业进行预约帮扶。

四、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2025年,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24项。持续加强对各派出机构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跟踪督促各派出机构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及时在网上或书面进行妥善答复。全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回头看”工作,对牵头起草的《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开展自查,全面总结法规宣传实施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5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另一方面,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5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坚持依法分类处置环境信访诉求,按照“四个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坚持建立统筹协调联动模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到位,第一时间在平台点击办理群众投诉,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2025年,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105件,已办结102件,3件正在办理,无逾期办结信访件。

(二)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我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法律服务质效。专门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法律问题研判、执法案件审核、合同协议拟订、内部规章制度合规审查等关键环节,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推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程筑牢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的法治屏障,为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5年,我局构建“线上+线下+专业”三位一体普法格局,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常态化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实践指导、社会引导功能,全年累计推送以案释法30例。线下紧扣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场,同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36场,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着力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聚焦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2次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法治素养和专业执法能力,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人才根基。

(四)深化专项普法行动。2025年,我局精准聚焦法治宣传重点领域和群众需求,先后印发《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实施方案》《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殡葬领域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地方立法实践十周年”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方案》。针对群众的法治需求,普法活动特设专业法律咨询台,由业务骨干坐镇,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无论是“农田周边工厂排污致土壤污染如何维权”,还是“小区附近工地夜间扬尘噪音扰民怎么处理”,工作人员耐心解读法规条款,提供清晰的法律建议,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难题,让普法宣传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既接地气又入人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宣传精准性和深度不足目前现有普法形式以集中宣传、线上推送为主,针对企业、社区等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普法举措较少,对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解读不够深入。“两法衔接”机制不够顺畅生态环境、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联动缺乏常态化工作机制,部分复杂案件移送效率不高,联合督办、信息共享机制尚未成熟。

七、2026年的工作要点

下阶段,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以上率下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深化精准普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构建“分众化、场景化、常态化”普法体系,针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宪法宣传”等活动,重点解答噪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民生关切问题。升级“线上+线下+专业”普法模式,推送典型案例,开放环保设施,推动形成“人人守环保、事事循法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升“两法衔接”效能。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力度,联合开展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发现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确保对恶意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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