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一)坚持思想引领。我局局党组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理论成果,作为我局局党组会“第一议题”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13次集中学习。组织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破解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主持行政处罚集体审议会,讨论重大执法决定决策。结合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执法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逐一明确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间职责分工和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清单,确定权责事项230项。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我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主要任务、普及范围、工作措施等,逐一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制定印发全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学法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存在问题,并按规定定期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提效环评审批,健全完善分区分类、动态更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相关做法获省级推广。健全“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机制,服务指导靠前延伸、要素保障联动并进。2024年,服务环评审批项目539个。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高审批事项办理便捷度,目前我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实现“一趟不用跑”。提质要素保障,加大收储力度,2024年,共无偿收储化学需氧量1749.83吨、氨氮327.14吨,有效为新上大项目、好项目腾出环境容量。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印发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严格做好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审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彻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2024年,我局共审查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清单7份,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聚焦信息化、自动化和一体化推广应用,落实执法平台真试真用真案件,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培训,在全省率先开设移动终端网卡、率先填补开发区识别码、率先探索涉刑案件线上移送经验,持续推进“闽执法”平台建设和运用。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录入平台的案件数4312件,列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第一。
三、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调整全系统执法队伍编制,重新核定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将副科级内设机构升格为正科级。深入落实市委“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吸收优秀法学类专业人才2名,为生态环境人才建设引来“源头活水”。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修订部门权责清单,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监管职责共124项、综合执法机构权责事项101项,着力构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恶意偷排漏排、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严打击。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等专项行动,全面启动畜禽养殖、工业企业偷排漏排专项执法监管,2024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59起,处罚金额2373万元。围绕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牵头推进省、市纪委监委餐饮油烟扰民“点题整治”,累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场所13555家次,责令整改644起,关停、取缔或变更经营类型18家,行政处罚5起。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2024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达100%;所有执法活动均可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法制员一线执法初审核、法律顾问专业审核、法制机构最终审核的三级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巩固深化。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帮扶,2024年,开展双随机检查2123家次。建立健全定期案卷评查制度,2024年,共发出法制提醒函28份,法制建议函2份。
四、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2024年,集体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00余项。持续加强对各派出机构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跟踪督促各派出机构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及时在网上或书面进行妥善答复。全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2024年,我局接受市委巡察五组巡察,以及市委专项巡察二组专项巡察,目前巡察结果尚未反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两位原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2月30日,反馈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其余1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我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提请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2024年,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7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坚持依法分类处置环境信访诉求,按照“四个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坚持建立统筹协调联动模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到位,第一时间在平台点击办理群众投诉,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2024年,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443件,已办结441件,办理中2件,无逾期办结信访件。
(二)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完善和执行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流程》。聘请2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就生态环境部门涉及的法律问题、管理决策、案件审核、合同拟订、内部规章制度审查、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参与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生态环境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提供法律服务和专业支持。
(三)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我局官网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案例指导、社会宣传等功能作用,全年累计推送以案释法案例22例。持续开展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组织专题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业务能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群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仍然偏弱,普法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两法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移送行政拘留、刑事侦办案件的证据采集、证据认定、证据保全等方面衔接配合有待加强。
七、2025年的工作要点
下阶段,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以上率下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加强新颁布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社会普法宣传,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执法联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力度,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及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发现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各派出机构生态环境执法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升。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