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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漳州市2025年度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通知

漳环察〔2025〕6号

各派出机构,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常山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精神,根据《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4〕21号)要求,在对辖区内固定污染源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现对外公布我市2025年度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275家,520个点位,其中,废水304个点位,废气208个点位,清净雨水6个点位,噪声2个点位。

请各地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名单内固定污染源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其及时安装、联网自动监测设施及视频、用电、用能等过程性监控设施,规范落实运维主体责任,保障数据稳定、有效传输。名单内企业情况或国家、省管理要求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我局将视情再作调整。

 

附件:漳州市2025年度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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