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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007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漳环办〔2025〕19号

许龙智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九龙江流域整治提升与农村家禽养殖有效结合工作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家庭式散养家禽污染整治工作方面

您提出的强化家庭式散养家禽管理,减轻对水环境污染的相关建议,切中目前南溪流域治理的重点堵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局非常赞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一直是流域整治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2024年以来南溪流域(龙海段)已累计关停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户)76户、削减存栏1656头,关闭家禽养殖场(户)31户、削减存栏39203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畜禽养殖整治成效极易反弹,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私设暗管、偷排漏排、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深度处理后直接外排废水或者资源化利用消纳地外排尾水超标行为;同时,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巩固提升九龙江南溪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关于给予散养家禽养殖示范村项目资金扶持方面

目前,涉水资金有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综合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3号),中央和省级资金仅支持已纳入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中的项目。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可以先开展项目前期策划,我局将在项目前期策划、入库审核、资金争取等方面提供帮扶指导,协助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领导:占国兵

联 系 人:林世泽 钟春棋

联系电话:0596-2525273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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