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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局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漳环综〔2025〕24号

各派出机构,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常山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一、方毅强(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科

二、谢卫东(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科室: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机关党委

协管科室:水生态环境科

分管单位:芗城生态环境局、龙文生态环境局、市环境信息中心

挂钩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芗城区、龙文区

三、方伟林(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管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四、占国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室: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分管单位:平和生态环境局、南靖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技术中心

挂钩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平和县、南靖县

五、王金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科室:大气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

协管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分管单位:龙海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挂钩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龙海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

联系单位:漳州开发区环保局

六、冯皇斌(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分管科室:自然生态保护与应急科

分管单位:长泰生态环境局、华安生态环境局、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挂钩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长泰区、华安县

联系单位: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漳州分站

七、郑志鹏(党组成员、福建省漳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分管科室:监测科

分管单位:漳州高新区分局、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挂钩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漳州高新区

八、兰洲(副局长)

分管科室:法规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核审批科

协管科室:大气环境科

分管单位:诏安生态环境局、东山生态环境局、古雷开发区分局、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

挂钩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诏安县、东山县、古雷开发区

九、杨旺有(副局长)

分管科室:督查科

分管单位:漳浦生态环境局、云霄生态环境局

挂钩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漳浦县、云霄县、常山开发区

联系单位:常山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十、黄育宗(一级调研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完成相关重点工作。

十一、郑朝昌(二级调研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完成相关重点工作。

协管科室:法规综合科

十二、方文雄(四级调研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做好人事工作。

协管科室:督查科

局领导实行AB角:谢卫东、占国兵同志互为AB角;王金和、兰洲同志互为AB角;冯皇斌、杨旺有同志互为AB角。

意识形态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谢卫东分管;黄通辉同志协管水生态环境科;王东芗同志协管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核审批科、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林焕阳同志协管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王细生同志协管水生态环境科、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张红珍同志协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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