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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的通报

漳环评〔2025〕8号

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朱瑞鑫:

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7月15日受理《平和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环评文件存在编制质量问题已按规定告知你单位及编制主持人,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报告表》建设地址描述错误,且报告中涉及待宰间等与建设项目无关内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项目与声环境保护目标平和县公安森林警察大队距离描述错误,违反《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你单位和编制主持人朱瑞鑫分别失信记分5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和编制主持人朱瑞鑫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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